上海溶剂厂管理人关于拍卖上海市浦东新区西三里桥路4号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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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关于拍卖**市**区西三里桥路4号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2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0月3日上午10时止(延时****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om/page/sszc/index.html)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处置单位:****管理人,监督单位:****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交易所诉讼资产平台处分****的财产。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市相关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须提前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以防影响参与竞拍。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自行调查拍卖标的物信息并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过户手续及相关税费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为标的物整体现状拍卖。标的物的情况较为复杂,存在历史遗留瑕疵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因收储等历史原因导致实际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证载面积与不动产系统登记面积不一致、证载土地丘号与不动产系统登记丘号不一致、建筑压占红线、租户实际占用、过户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中心不允许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的重大风险。标的物以其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所述的已经发生的情形,下同)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物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和质量保修,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意向竞买人请联系管理人查阅资料并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参与本次竞拍(无论是否查看资料及/或实地看样)即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风险及责任自负,不得向****及管理人追究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整体打包拍卖(不包括房屋内所有可移动的物品及由租户投入的装修、设备等价值)。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具体要求、流程及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所涉不动产登记部门、规划和自然**部门等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交易中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其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及工本费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及标的物需补缴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过户需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解决压占红线所需支出的费用、为解决实际土地及建筑物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产权登记面积不一致、丘地号不一致等全部历史问题所需支出的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或支付。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规划和自然**部门等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五)本次财产交付以现状为准,管理人向买受人实际交付西三里桥路4号不动产对应的产权证书及相关资料即视为完成交付义务。租户的清退工作及标的物实际接管、后续管理工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及风险。

(六)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2026年10月2日上午10时正式拍卖前,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二、拍卖标的物及拍卖价款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持有的位于**市**区西三里桥路4号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现门牌号为西三里桥路6号,以下简称“西三里桥路4号不动产”或“标的物”)。

(一)房地产权证记载情况

1、土地使用权的证载情况:

权利人

房屋/土地坐落

土地宗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土地用途

土地权属性质

土地使用期限

房地产权证号

登记时间

附记

****

西三里桥路4号

**区南码头街道449坊16丘

6165

仓储

国有

1997-05-10至2047-05-09

沪房地浦字(2002)第077159号

2002-11-11

空转,换证,按土地转让协议使用土地

2、房屋的证载情况:

幢号

室号、部位

建筑面积(㎡)

房屋类型

建筑结构

层数

所有权性质

4

全幢

2174

工厂

混合1

5

全民

6

全幢

2767

工厂

钢混

1

全民

7

全幢

2618

工厂

钢混

5

全民

8

全幢

1840.4

工厂

混合1

5

全民

(二)评估情况

管理人聘请******公司对西三里桥路4号不动产价值开展了评估工作,评估机构于2026年3月18日实地走访的标的物状况如下:

评估对象位于**区西三里桥路4号(现状门牌号为6号),近南码头路,为独门独院厂区,由2幢总高5层的厂房及数幢辅助用房、围墙、场地及绿化等组成,明细如下:

序号

幢号或名称

总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房屋主要状况

1

4幢(A幢)

5

混合

2,174.00

平面布局矩形,外立面为涂料,层高一般;已由承租户改建为养老院护理室等,内部简单装修、安装有空调、消防、电梯等设施

2

8幢(B幢)

5

混合

1,840.40

平面布局矩形,外立面为涂料,层高一般;已由承租户改建为养老院护理室等,内部简单装修、安装有空调、消防、电梯等设施

3

A幢门口办公房

1

混合

69.58

无证房,外立面为涂料和钢化玻璃,层高一般

4

消防泵房

1

混合

28.52

无证房,外立面为涂料,层高一般

5

仓库

1

混合

28.52

无证房,外立面为素砼,层高一般

6

垃圾房

1

混合

4.80

无证房,外立面为饰面砖,层高较低

7

小配电房

1

混合

2.00

无证房,外立面为素砼,层高一般

8

配电房

1

混合

38.18

无证房,外立面为素砼,层高一般

9

厕所

1

混合

7.02

无证房,外立面为饰面砖,层高较低

根据《****破产清算涉及的**市**区西三里桥路4号和浦东南路2362号101、102室等共计3项房地产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040042号),评估基准日为破产受理日2025年10月13日,价值类型为清算价值,评估方法为市场法和收益法测算,选取市场法测算结果,评估结论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经评估,西三里桥路4号不动产的价值如下:

资产名称

评估价值(万元)

西三里桥路4号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4,225.00

上述评估结论含增值税,但未考虑交易转让过程中的契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交易税费,未扣除资产转让时应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述税、费及土地出让金最终需以过户时主管部门实际要求为准),不包含建筑物内部由租户投入的装修、设备等价值,未考虑目前租户占用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三)起拍价

本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为4,225万元,保证金为422.5万元,加价幅度为21.125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特别说明

1、《房地产权证》附记显示西三里桥路4号土地上有4幢房屋,幢号为4、6、7、8。根据****说明及管理人****登记中心调取的历史记录,因存在历史收储情况,上述6幢、7幢房屋已经灭失并注销登记,目前实际存在的房屋仅为4幢、8幢。8幢房屋在靠近马路的一侧存在压占红线问题。

2、《房地产权证》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165㎡”,****中心反馈该产权证号在不动产系统中显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44.51㎡”,存在证载面积与不动产系统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不一致的问题。《房地产权证》登记的土地地号为“**区南码头街道449坊16丘”,****中心反馈该产权证号在不动产系统中登记的地号为“**区南码头街道449坊53丘”,存在证载丘号与不动产系统登记的丘号不一致的问题。由于时间久远、历史材料缺失,****已无法核实不一致的准确原因并提供相关材料。经管理****中心,由于缺失历史资料,管理人及****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变更手续。

因标的物上述历史瑕疵情况,****中心不允许办理不动产过过户手续的重大风险,提示竞买人特别关注。

3、前述房屋及土地自2008年开始租赁给**浦东**养老院,最后一份租赁合同显示租期至2025年4月30日止。房屋及土地的租赁期限已于2025年4月30日届满,但**浦东**养老院至今仍拒绝腾空并向****返还承租场地。经管理人现场走访养老院,养老院院长告知养老院床位共计191个,现收容老人约110位,暂无法搬离该承租场地。此外,8幢房屋靠近马路一侧(存在压占红****商铺租户,该等商铺租户未向管理人提供任何租赁相关合同。

4、根据标的物所涉的《**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如要求改变或部分改变现有的用地性质或进行土地转让时,****政府[沪府发(199560号]文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重新确定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在扣抵该地块出让资本金后,缴纳出让金。”本次标的物转让过户时,涉及需要补缴出让金的情况且出让金须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具体补缴标准及金额请买受人务必提前自行咨询相关土地主管部门,最终以土地主管部门要求的标准及金额为准。

5、由于****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及可能对本次交易带来的风险。本次交易能否开具发票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所涉税务部门进行咨询,并自行承担管理人及****无法开票等相关风险。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28日下午17时前与管理人联系。

三、咨询与调查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下午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时至下午17时。(特别提示:管理人针对竞买人咨询问题的答复内容不代表管理人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的详情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如需现场看样的,请于2026年9月28日下午17时前向管理人提出看样申请,由管理人视实际情况统一安排确定看样时间,管理人不接受临时或零星看样预约。前往看样的相关人员需自行承担前往现场看样的安全责任及其他全部责任。

竞买人如需现场查阅评估报告、标的物相关资料的,请于2026年9月28日下午17时前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按管理人要求签署保密函,由管理人安排现场查阅时间。竞买人查阅的资料以及本次拍卖成交后能向买受人移交的资料,均以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实际接管到的资料为限。

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物现状,竞买人不得以未进行现场看样、标的物看样时与过户时存在差异、未现场查阅材料或材料不全等为由悔拍。

(三)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和质量保修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全部与购买和/或使用拍卖标的物相关的所有风险。

四、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资金实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市相关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本次拍卖,但须在2026年9月29日下午17时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以向管理人提供完毕全部委托手续时间为准),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管理人不接受任何超过上述期限或拍卖成交后补办委托手续,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确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材料交接手续。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29日下午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以向管理人提供完毕全部证明材料时间为准),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并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和逾期未提交完整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位信息录入平台系统。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延时出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标的物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交易中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其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及工本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及标的物需补缴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过户需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解决压占红线所需支出的费用、为解决实际土地及建筑物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不一致、丘地号不一致等全部历史问题所需支出的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或支付。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规划和自然**部门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拍卖成交后,一切相关费用和税费的缴纳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完成,管理人将给予必要协助,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赔。

(二)买受人自行缴纳标的物所欠水、电、煤等费用及其滞纳金(如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公共事业户名变更手续(如涉及),相关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未知的缴费项目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返还,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并及时通知管理人。

(三)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提前做好准备。保证金服务热线:400-****-1566。

(四)竞买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交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的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悔拍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管理人重新拍卖标的物的,悔拍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五)买受人需要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由北交所收取。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十、拍卖标的物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物现状。管理人将拍卖成交确认书移交买受人,并向买受人实际交付西三里桥路4号不动产对应的产权证书及破产程序中已接管到的相关资料,即视为履行完毕标的物交付义务。标的物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等风险。

买受人逾期不办理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拍卖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过户手续全部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管理人不作过户手续的任何承诺,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有权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审批流程、税费及相关费用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确认。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物现状,知悉办理转让手续的全部风险,竞买人不得以因任何原因导致的无法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为由悔拍。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所涉主管部门审批流程等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本次交易涉及需要缴纳或补缴的税、费、土地出让金、测绘费、涉税相关评估费、水、电、煤欠费及其滞纳金等费用,或涉及水、电、煤等公共事业户名变更手续,均由买受人负责完成相关费用支付、自行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的处理。

(三)房屋及土地的租赁期限已于2025年4月30日届满,但**浦东**养老院(租户)至今仍拒绝腾空并向****返还承租场地。8幢房屋在靠****商铺租户。该等租户的清退工作及标的物实际接管、管理工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及风险。

十一、特别提醒

(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和质量保修责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物已知和或有的全部风险与责任。

****人民法院《****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三)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章律师198 2107 1108

北交所联系电话:池经理158 1058 2073

北交所技术咨询:400-****-1717转3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及北交所咨询。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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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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