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射发改发〔2026〕1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渔业绿色循环发展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本级财政统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射发改发 [2026] 1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市青岗镇筒车王村、香山镇(苏家宴村、乌盆寨村、桃花河村)、**镇三溪村、太乙镇白龙村、天仙镇(白**、飞跃村)、**镇(新桥村、金罐村、涪河社区)。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381.41亩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配套养殖设备购置安装及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青岗镇池塘41亩、香山镇池塘96亩、**镇池塘16亩、太乙镇池塘61.5亩、天仙镇池塘129.28亩、**镇池塘37.63亩)。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_(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 无业绩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9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至2026 年 10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起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www.****.cn/)—“系统登录入口”—“建设工程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报名结束时间:2026 年 10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09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825-****3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市**市广寒路194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市广寒路196号 地 址: **市**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501
邮 编: 629200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 系 人: 石先生
电 话: 0825-****758 电 话: 028-****727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
2026 年 09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