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高我市补贴性技能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根据《关于印发〈**省项目化培训工作指引(试行)〉〈**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指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6﹞9号)文件要求,通过摸排岗位需求和培训需求,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的原则,公开发布《**市市直2026年第一批项目化培训目录清单》(见附件1),请有意向承接项目化培训的单位积极申报。现将遴选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机构遴选范围
1.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2.****基地、****中心;
3.****学校;
4.各****基地****工作室)、****中心;
5.其他具备培训能力的培训载体。
二、参加遴选机构条件
1.具备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师资、场地、设施设备;
2.近三年内在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领域无重大违规记录或投诉,并经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连续三年年检合格;
3.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提供培训经费专账管理;
4.符合补贴性培训资金来源行业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资质的要求。
三、遴选流程
(一)申报
申报机构请于2026年9月23日前****服务中心(**西路420号培训就业指导科)提交以下资料:
(1)《**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附件2);
(2)办学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3)拟开展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师资配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考核方式、能为相应的工种开展考证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承诺就业率、就业去向情况及证明材料等);
(4)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5)相关工种培训场所、设备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性并接受动态监管);
(7)近年培训业绩、就业服务渠道及相关佐证材料;
(8)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荣誉资质等)。
(二)评审
市人社局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对申报的承训机构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察机构资质、设施设备条件、师资团队、教学方案的合理性、考核评价方案的匹配度等内容。
(三)公示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入选承训机构名单,并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承训机构。
联系电话:0716-****433
附件:1.**市第一批项目化培训目录清单
2.**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
3.承诺书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