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关于上报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勐统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昌发改发〔2026〕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6年本)》(云政发〔2017〕17号)、《****政府关于印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勐统光伏发电项目已纳入《**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建设方案》(云能源水电〔2024〕74号),为尽快实现并网发电,满足光伏项目电力送出需要,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勐统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
三、项目法人及代表
云绿能(******公司;法人代表:李文付。
四、建设地点
昌**勐统镇。
五、接入系统方案
按《******公司关于勐统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意见的函(云保电股函〔2026〕74号)》相关要求实施。
六、工程建设内容及标准
**及改建线路4.35km,其中:
(一)从勐统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出线1回110kV线路,接110kV****电站****电站35kV线路96号塔,线路长3.1km。导线采用JL/LB20A-400/5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双回路段采用两根OPGW-24B1-100光缆。
(二)从勐统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出线1回35kV线路,接入35kV****电站,线路长3.15km(架空线路3km、电缆150m)。导线采用JL/LB20A-240/3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RA-YJV22-26/35kV-3×240,地线双回路段采用两根OPGW-24B1-100光缆。
以上110kV、35kV两段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设3km。
(三)对35kV****电站****电站线路进行改建,将原7号杆改建为9号塔作为改建线路起点至勐统光伏110kV升压站,线路长1.1km(架空线路0.9km、电缆200m)。导线采用JL/G1A-120/2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RA-YJV22-26/35kV-3×120,地线采用两根JLB20A-50铝包钢绞线。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93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云绿能(******公司负责筹措,其中自有资金186.6万元(20%),剩余****银行借款。
八、已取得支持性材料
(一)******公司关于勐统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意见的函(云保电股函〔2026〕74号)。
****政府关于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勐统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方案的批复(昌政复〔2026〕104号)。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昌稳评备字:〔2026〕第11号)。
(四)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勐统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九、项目核准的说明
(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云绿能(******公司应当及时以书面形****改革局转报****委员会提出变更申请。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总投资变化20%及以上,或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三)项目自核准文件发文之日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发文之日2年内未开工建设,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云绿能(******公司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改革局转报****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委员会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五)其他意见详见:**量晗****公司关于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勐统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量晗咨询审〔2026〕137号)。
十、有关要求
(一)请云绿能(******公司认真落实自然**、生态环境、水务、交通、林草、机场净空保护等部门意见及相关政策,按规定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线路多处跨(穿)越35kV及以下输电线路、房屋等,跨(穿)越方案未取得相关业主单位同意前不得开工建设。
(三)请云绿能(******公司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正)》(国务院令第 714 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 28 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市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请******公司、项目法人单位认真落实《****委员会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相关规定,****电站并网发电1年内,且接网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质量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前提下,由电网企业完成回购相关工作。
****能源局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改革局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内容进行建设。项目****政府的沟通衔接,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五)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六)项目单位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委员会
2026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