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6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市本级)

审批
江苏-无锡-江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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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市本级)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4000Nm3/h空分制氮项目

****开发区东定路

****

**市****公司

实施34000Nm3/h空分制氮项目,为园区内工业企业配套提供工业氮气,项目分为两部分:(1)空分制氮工程,新征土地17627m2,建设生产厂房等构筑物,购置制氮装置、汽化器等设备48台套,制氮设计规模34000Nm3/h,配套一个2000m3液氮平底罐和1个110m3液氮真空储罐作为备用;(2)氮气管道工程:管道起于本企业,止于盛合晶微半****公司(许姚路厂区、东盛西路9号厂区)、长电微****公司、******公司,管线总长约2000m,采用埋地+架空敷设。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形式开展。

1.2026年5月20日,建设单位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网址: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8505)发布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项目环评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分段施工、围挡、遮盖、洒水、车辆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扬尘、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鼓励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 1 排放限值;焊接废气(颗粒物)、油漆补刷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苯系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砂滤器反冲洗水(不含氮磷)一并专管接****处理厂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严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施工期施工场地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处理厂处理。

(四)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厂区和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夜间(22:00-次日6:00)不得进行高噪声施工,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其余厂界达到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规范执行系统申报、跨省备案及电子联单制度。管道开挖土方随挖随清运至企业内部临时堆存,待管道施工完毕再转运回填,****政府指定的土方收纳厂;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理。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循环水装置区、柴油间、危废仓库、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依法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并整改风险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事故应急池、围堰等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能力,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内部环保设备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八)按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及标志,按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指南要求及《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管道工程分段施工,管道敷设、试压、防腐完成后,立即对施工带裸露区域进行土地平整、覆土复原,恢复原有地面植被类型。管道穿越河流时,采用支撑架跨越法施工,避免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

公开时间: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10-****5560;Email:****@qq.com。

通讯地址:**市新金匮路1****中心12****服务大厅G区工程建设窗口,**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