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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鸣凤镇北门村九子溪农业综合体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县茅坪场镇正街茅坪场路110号
成交金额:711500.00元(大写:柒拾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综合评分法:90.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 程 类 | |
| 名称: | **县鸣凤镇北门村九子溪农业综合体项目 |
| 施工范围: | **一栋生产用房,单层面积140㎡,一栋两层,轻钢结构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施工工期: | 9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张帆 |
| 执业证书信息: | 鄂242****94407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日期:2026年9月15日
评审地点:********公司二楼开标室(**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大门右侧附五栋二楼))。
评审专家名单:阳先品、熊灵辉、汪付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600.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信息发布媒体:****政府网、****交易所。
3、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县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小区附五楼3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沮阳路56号
联系方式:199****6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洪丹
联系方式:0717-****660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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