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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市**市**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市**市**市**镇及安口镇境内
3、建设内容
主要对**河流域主河道青林村—朱家坡村段、晨光村—关庄村段及流域内胡家窑、双凤 2 条沟道进行综合治理。
建设修复岸线 14942m,修建护岸 14625m,河道垃圾清3769m3,淤泥清理18656.25m3,生态隔离带38216 ㎡,生态沟渠310m,防冲坎18 座 108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高新雁东路102号17层B06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81****6769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或向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索取,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反馈。生态环境部表格下载地址: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连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邮寄或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