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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风景名胜区2026年第43届“九月九”重**会展位整体运营权招商公告
为弘扬传统节日文化,丰富市民游客游园内容,****将举办千**风景名胜区2026年第43届“九月九”重**会,现就展位(区)招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活动名称:千**风景名胜区2026年第43届“九月九”重**会。
2.举办时间:2026年10月17日至10月25日,共9天。3.招商单位:****。
4.招商展位地点:千**景区(以下简称“景区”)主山路两侧、卧佛广场及以下。
5.本项目共一个标段,由****(以下简称“我单位”)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商,竞租底价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贰万零叁佰元整 ](¥420300.00 )。
二、展位(区)设置及经营范围
(一)展位(区)设置
本次展位设置两类:大展位总长度87米,进深4米;小展位总长度96米,进深1.5米。展区包含****广场展区,在展区内需设有游戏互动体验项目。
(二)经营范围
千**风景名胜区拟举办的2026年第43届“九月九”重**会展位业态多元丰富,涵盖非遗民俗文化展示类、名优特色小吃现场加工体验类、互动娱乐沉浸式体验类及综合配套服务类四大板块,打造集文化体验、美食畅享、休闲互动于一体的游园消费场景。该业态可以满足市民游客多元化、个性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三)其他要求
1.****广场区域需有游戏互动体验项目。
2.现场加工类名优特色小吃需报景区审核批准后在指定区域经营。
3.售卖饮品,如:雪梨汤、酸梅汤等,须使用合格桶装水。
4.涉及使用食用油的须提供合格食用油及相关证明,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使用次数符合相关标准。
5.瓶装水及饮料等预包装食品、烤肉串、臭豆腐、奶粉、铁板鱿鱼、刀具、炒花生、现炒栗子、椰子、药品、保健品(阿胶除外)、军工产品、美容美发产品、炒菜、淀粉肠、酸辣粉类等商品不在招商范围内,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6.烤面筋、薯塔、炸豆腐、蒸包、爆肚、关东煮、烤肉肠、鹌鹑蛋等产品仅允许在景区审核批准的名优特色小吃展位区域内现场加工(原有商户除外),非广场展位可销售相关产品但禁止现场加工。
7.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价格牌摆放在商品显著位置,商品价格应在合理范围内,严禁虚高标价、哄抬物价。
8.为保证游园会的整体形象,商户需按我单位规定设置统一的展台、楣板、围挡,统一设置展台、楣板、围挡,除“非遗+文创”市集外的摊位费用由经营业户承担。
9.所有展位(区)商户自行配备不少于2具灭火器(水基、干粉各1具),现场加工区域须配备灭火毯。
10.因受景区变压器承载能力所限,所有展位严禁使用2kw以上的用电设施(景区审核批准的名优特色小吃展位除外),不得私自拉扯用电线路,过路须架空电缆或使用穿线板,使用合格黑色防水电缆,接入展位(区)的电缆须穿黑色绝缘管,严禁使用“护套线”“花线”。如需使用2个及以上电器,须配备小型配电箱,否则我单位有权拒绝提供电源。请各经营业户酌情考虑经营项目,我单位将预购电费并按商户实际用电量收取。
11.禁止使用液化气瓶。
12.统一营收账户收款渠道。根据景区需求,承租方组织为各展位(区)经营业户办理统一渠道的收款码,该项目全部展位的营业额,即全部展位收款均限定为同一机构渠道。
13.承租方承诺运营承租项目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三、山会场景要求
1.竞租方需提供对重**会场景氛围进行整体营造,包括但不限于千**景区内展位展架楣板、展台、围挡;****广场拱门的设计、打造;****广场氛围营造;游戏互动体验项目设置;戏曲演出等游园活动物料。
2.为烘托本届重**会登高赏秋的浓厚节庆氛围,依托重阳登高传统习俗,竞租方需出资打造赏菊阁、一览亭观景平台,同时对极顶、历山院西门至飞来石沿线升级打造,增设日出日落打卡区域,引入液晶互动观景屏,配置观景导览装置、极顶标识,营造**赏菊景观,打造“览一城山色,阅城市风貌,品泉城文脉”观景空间。
3.承租方需设计、制作、安装、拆除相关物品,并承担以上相关费用,所有方案须报千**景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竞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括(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
3.竞租方参与人须联系招商方实地勘探并签到;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提供景区氛围营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景区内展架楣板、展台、围挡的设计,山顶平台打造的相关物料设计,重**会场景打造等)。
4.须具有承接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能力,要求本次山会对景区场景等投资不少于人民币(大写)[ 贰拾伍万元整 ](¥250000.00 )。中标后制作、安装、拆除相关物品并承担以上相关费用,所有方案需报我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
6.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n)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并截图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招商活动。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0日。
地点:**市高新区伯乐路188号广联大厦三楼306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9月20日16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市高新区伯乐路188号广联大厦三楼306室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参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公开竞价时间:2026年9月21日上午09时00分。标书代写
3.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公开报价地点:**市高新区伯乐路188号广联大厦三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4.递交的资料内容:需递交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报价单;(5)景区氛围营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景区内展架楣板、展台、围挡的设计,山顶平台打造相关物料设计,重阳场景打造等方案)。(6)具备4A级及以上景区经营范围内(组织、运营相关市集或运营景区内店铺)的类似经营业绩。以上内容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递交至公告中指定地点。以上资料用于评审,未按时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仅一次报价,报价须不低于竞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2.参选方不得串通竞价或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3.本项目由评审专家根据评审细则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参选单位确定为本项目承租单位。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www.****.com)、千**风景名胜区官网(http://qfs.****.cn)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531-****2297
代理机构:****
联系人:孟昭、王兆毅
电 话:0531-****7979
电子邮件:****@163.com
本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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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