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高纯石英砂精加工项目已完成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即将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现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高纯石英砂精加工项目位于**省****农场银塘路537号,由****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租赁****公司厂区内现有厂房建设高纯石英砂精加工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总面积5200m2,共3栋厂房,其中1#厂房2800m2、原料仓库700m2、2#厂房1700m2。1#厂房布置高纯石英砂生产线,设计产能为生产高纯石英砂5000t/a,不设仓库;2#厂房部分区域布置一条高纯石英砂生产线,设计产能为生产高纯石英砂1500t/a,部分区域作为成品仓库。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高纯石英砂6500t。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高纯石英砂精加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可行,项目建设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较大的环境容量,在采取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现场调查、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本项目选址于**省****农场银塘路537号
联系电话:139****793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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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