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开展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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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按****总站、****林业局部署,为了提前谋划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决定开展**县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需求再次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补助范围

花卉产业发展补助指用于支持设施技术改造、种业研发创新、产业提质升级及组织开展现场踏查评审工作等方面的补助。其中,设施技术改造子项目包括建设花卉智能温室及其配套设施、花卉种植智能控制仓、鲜切花生产与处理配套设施等方面的补助;种业研发创新子项目包括支持花卉育种基础保障、花卉新品种奖励、种苗组培扩繁等方面的补助;产业提质升级子项目包括支持开展花卉产业宣传推介、组织参加展会活动、****基地建设、产业发展相关平台建设等方面的补助。

二、补助内容和标准

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原则上每个申请主体同一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50 万元。

(一)设施技术改造

设施技术改造子项目补助对象为从事花卉****事业单位******社,项目均实行先建后补。

1.花卉智能温室:主要支持建设薄膜型智能温室及其配套智能控制、水肥一体及病虫害防治等设施,包括**智能温室、老旧温室或大棚拆除后重建智能温室。补助标准:主体设施按统一标准建设,配套设施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自行选择,并根据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将薄膜型智能温室分 A、B、C 共 3 个档次,其中:薄膜型智能温室A 应至少建设 5 个及以上配套设施;薄膜型智能温室 B 应建设 4 个配套设施;薄膜型智能温室C 应建设 3 个配套设施。A、B、C 各档次补助标准分别为不超过200 元/㎡ 、不超过170 元/㎡ 、不超过 150 元/㎡。补助面积均按棚内实际面积计算。每个建设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主体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如下:

(1)主体设施:①主体规格:檐高 ≥ 3.0m,脊高 ≥5.0m,外遮** ≥5.5m。每拱跨度 ≥6.0m,开间 ≥4.0m。②结构材料:钢结构骨架使用屈服强度 ≥235MPa 的优质钢材,所有钢架及构件均采用热镀锌材料,并经防老化、耐腐蚀处理。主立柱采用 100 ×50 ×3.0mm 或 120 ×60 × 3.0mm 矩形热镀锌方管。③遮阳系统:内外层双遮阳,可根据生产用途选择安装至少 1 层针织遮阳网,并配备全自动控制系统。 ④排水:水槽须用热浸镀锌或热浸镀锌板冷弯成型,壁厚不少于 1.8mm,并满足最大排雨量 ≥120mm/h 的要求;落水管为 PVC,直径 ≥110mm。由于各地气候环境差异且花卉生产需求不同,温室覆盖材料、降温系统可视实际需求自行选择。

(2)配套设施:

①水肥一体化设施:需包含进水池、蓄水沉淀池、肥料池、水肥一体化首部系统、输配水管网和喷滴灌管(带)。首部系统需包含抽水、送水电机(功率 ≥7.5kW)、过滤器、搅拌设备、灌溉施肥智能控制系统等。配水网管需全部采用 PE 材料,耐压 ≥10kg,主管大小 ≥75#,分管根据实际情况采用 75#、50#、32#管等。每跨度 6m 至少安装2 条及以上喷灌供水管道,每 2.5 米安装一个喷灌组件,滴灌带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

②病虫害防治设施:需包含静电打药机、轨道、送药管、送药泵及总控制系统(控制箱)。每跨度 6m 或 8m 需配置一台轨道式多功能静电打药机,主机配备喷头 ≥6 个,喷雾射程≥10m。送药管(三胶四线内孔≥8mm)。送药泵功率 ≥2.2kW。

③智能控制系统:需包含智能数据控制柜、终端操控系统等。智能控制系统可通过手机或电脑 PC 端,远程实时视频监控及远程监测空气温度湿度、光照度、二氧化碳、土壤温湿度等。智能数据控制柜可自动控制温室降温系统、通风系统、遮阳系统、加温补光设备等。

④苗床:优先采用热镀锌网格移动苗床,边框采用热镀锌钢材或铝合金材质,网片热镀锌防腐处理,具备防翻限位装置,可横向移动;整体结构稳固、承重性能满足花卉穴盘苗、盆花摆放需求,适配温室标准化育苗、盆花生产。

⑤水帘:采用厚度 ≥ 100mm **度蜂窝湿帘纸芯,配套完整供水上槽、集水下槽、水循环水泵、过滤装置、排水管路供水系统;水帘与风机布置距离宜控制在 30—50 米,满足**夏季高温降温工况,降温效率 70%以上。

⑥风机:温室墙面选用 380V 负压轴流风机,风机框架热镀锌防腐处理;风机与水帘系统联动控制,可根据温湿度参数自动启停;温室内部应配套内环流风机,改善棚内气流分布。

⑦水源热泵或地源热泵:机组制热、制冷工况 COP 满足行业规范,具备冬季加温、夏季辅助调温双重功能;配套水循环管路、过滤、反冲洗、补水、泄压保护装置,地源热泵需配套合理的抽回灌系统。

⑧空调:采用工业级恒温空调机组,具备制冷、制热双向调节能力。

2.花卉种植智能控制仓:支持建设花卉种植智能控制仓,控制仓应具有恒温控温系统、自动喷淋雾化系统、内循环通风系统、智能光照调控系统等。补助标准不超过 500 元/平方米,补助面积按仓内实际面积计算,单个种植仓补助金额不超过 15 万元,每个申报主体同一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

3.鲜切花生产与处理配套设施:主要对升级、购置、改造鲜切花储存保鲜、自动化分拣、压差预冷、包装等设施设备进行补助。补助标准:储存保鲜冷库按内部容积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 500 元/立方米,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 15 万元,每个申报主体同一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自动化分拣机补助金额不超过 6 万元/台、压差预冷装备补助金额不超过 8 万元/台、鲜切花包装设备补助金额不超过 3 万元/台,以上三个项目每个申报主体同一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

(二)种业研发创新

种业研发创新项目补助或奖励对象为从事花卉种业****事业单位、专业**社及个人,除花卉新品种奖励实行以奖代补外,其他项目实行先建后补。

1.花卉育种基础保障:对开展花卉原生种、特色地方种、优良商品种质**的收集、保护与利用工作进行补助。补助标准:对通过专家评审的花卉育种基础保障项目,每个给予一次性补助30 万元;对通过验收一年之后的花卉育种基础保障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良好及以上的,每个给予补助 30 万元,且三年内不能重复参评。补助资金用于项目正常运营管理费用,包括土地租金、水电费、人工费、设备维修费和种质**更新与评价利用等开支。

2.花卉新品种奖励:对前两年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的花卉苗木新品种进行奖励。每个新品种一次性奖励 5 万元,每个申报主体同一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

3.种苗组培扩繁技术改造:主要对组培快繁生产设施改造提升进行补助,包括接种无菌设备、培养设备、清洗灭菌设备等。补助标准:每个申报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且不可重复申报。

(三)产业提质升级

1.宣传推介与展会活动:对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的花卉展会、节庆活动以及产业宣传推介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用于花卉展会、节庆活动的场地租赁、设计布展、展品运输维护、花艺赛事、专题活动以及产业宣传推介等。每个申报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 20万元。

2.****基地:以农户为建设主体、乡镇为申报主体,对****基地给予补助,补助标准 2000 元/亩,每个申报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

3.平台建设: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建设的科技服务、交易流通、供求信息等花卉产业发展相关平台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每个平台补助资金不超过 5 万元。

三、其他要求

申报主体按照附件2 表1—9的要求,填报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其中温室建设项目本次不再征集新项目,上半年已通过温室大棚建设用地合规性审查的申报单位(含**项目与拆除重建项目),仅需填报附件2表1,无需提交其他申报材料。

1.花卉智能温室项目

(1)**项目:****管理部门登记的国土“三调”查询结果、土地备案表或林地审批文件、土地证或林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项目拟建设地块平面位置图、加盖公章的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拆除重建项目:****管理部门登记的国土“三调”查询结果、土地备案表或林地审批文件、土地证或林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项目拟建设地块平面位置图、加盖公章的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老旧温室大棚通过验收材料、现有老旧温室大棚照片、除享受林业部门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外未享受其他部门安排的资金补助承诺书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现有温室大棚建设用地必须是设施农业用地(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准);薄膜型智能温室使用年限满10 年,普通大棚(包括连拱钢架大棚、拱形钢架大棚、大跨度生产荫棚)使用年限满5 年,使用年限均以项目通过验收时间至本文件印发时间为准;拆除重建的温室大棚除享受林业主管部门安排的花卉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外,未享受农业等其他部门安排财政资金补助。

2.花卉种植智能控制仓项目: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建设合同、工程决算书、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

3.鲜切花生产与处理配套设施项目:需提供项目建设合同、工程决算书、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

4 .花卉育种基础保障项目:

(1)申请花卉育种基础保障项目的单位,需根据《****林业局关于试行开展省级花卉种质**库(圃)认定命名的通知》《****林业局关于继续做好省级花卉种质**库(圃)建设与认定命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初核符合要求的,****林业局审定。省林业局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核、会议评审和公示后,再予立项支持。花卉育种基础保障项目实行常态化申报,全年受理,不设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申报花卉育种基础保障项目综合评价的建设单位,需提交工作总结、种质**管护更新、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运营管理等全套台账材料,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现场核查运营规范性、种质保存完整性等。

5.新品种奖励项目:需提供国家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个人申报新品种奖励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6.种苗组培扩繁技术改造项目:需提供接种无菌设备、培养设备、清洗灭菌设备等购置合同,组培育苗批次台账、种苗出库台账、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现场抽样核验情况等材料。

7.宣传推介与展会活动:宣传推介项目需提供资金预算申报文件、宣传方案等材料。展会活动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设计布展合同、展品运输维护协议或合同、花艺赛事参赛报名费用等材料。

8.****基地:需提供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权属证明、生产基地平面位置图、地块测绘材料,生产台账、生产记录等材料。

9.平台建设:需提供平台建设批复文件、建设方案、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和支付发票等材料。

请有需求的企业要及时填报相关附表和提供有关材料,于2026年9月30****种苗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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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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