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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函〔202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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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回龙河康城镇段(唐院川村至田家洼村村道)“6﹒28”洪水致一人死亡事件调查报告》的批复
县安委办:
你办《关于呈报〈**县回龙河康城镇段(唐院川村至田家洼村村道)“6﹒28”洪水致一人死亡事件〉的请示》(交安办发〔2026〕13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二、同意调查报告对事件原因的分析和对事件性质的认定。
三、同意调查报告对事件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四、同意调查报告针对事件教训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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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