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资交告字[2026]199号
****政府批准,******局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海地(G)[2026]-24号 | ******社区 | 57888平方米(合86.83亩) | 商住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1 | 住宅用地JM≤35%,商业用地JM≤45% | 住宅用地L≥35%,商业用地L≥15% | 净地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6,946.4 | 6,946.4 | 2026年10月07日09时00分 | 2026年10月19日16时30分 | 2026年10月21日09时1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zrzy.****.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海地(G)[2026]-24号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zrzy.****.cn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为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依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5〕2号)文件要求,竞得人在取得上述宗地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须按照2万元/亩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建设局、自然**局共同认定,退还5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后,退还剩余部分。2.该项目地块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照2026年第3****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大小巷子片区商业部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细化后建设商业综合体;如需进行调整,须****县委****委员会审定通过。商业综合体须采取自建、自持、自营模式开发,其中自持期限最低不得少于10年。3.该宗地土地使用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55%左右、住宅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45%左右,住宅用地内不得规划建设低层商业)。4.该宗地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成交价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中心******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中路51号****;
联系人:张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025、****023。
2.出让人地址:海******局;
联系人:田燕燕;
联系电话:0955-****498。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zrzy.****.cn,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 ******局 | **** |
| 2026年0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