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县2023年国****中心****中心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县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士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于2026年8月至2026年9月组织编制了《**县2023年国****中心****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重编本)》,****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姓名:罗茂盛)对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县2023年国****中心****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重编本)》(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一、项目基本概况 **县2023年国****中心****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或“本项目”)位于**省****县拖坝****中心坐标100°03'15.3887"E、31°35'50.8071"N);为**、建设类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为**年产2000****中心 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设备。规划净用地面积8318m2,总建筑面积2275m2,建筑基底面积2113.68m2、建筑密度25.41%,绿化面积2039.18m2、绿地率24.52%。工程总投资149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46.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级牦牛集群建设资金、乡村**衔接资金、地方整合配套资金等多渠道筹措,工程已于2024年2月开工、2024年10月完工,总工期9个月。不涉及拆**置及专项设施迁改建。 工程用地面积1.61hm2,其中永久占地0.83hm2、临时占地0.78hm2,占地类型为草地(人工草地)。本项目挖方0.79万m3,填方0.79万m3,无借方,无余方,不涉及取土场及弃渣场设置,挖方利用率100%,土石方平衡满足施工及水土保持要求。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5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洛绒达娃/151****9888 单位地址:**县东大街90号 编制单位:**** 联系电话:荣修/177****7301 单位地址:**市**区双庆路26号12栋2层2号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