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有色中央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端战略金属新材料研发中心暨千吨级高纯氧化铋示范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望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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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研发中心暨千吨级高纯氧化铋示范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2026-07-20

项目名称

****高****研发中心暨千吨级高纯氧化铋示范线项目

建设地点

**省长****开发区**大道339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拟在公司现址利用1号栋、7号栋厂房建设高****研发中心暨千吨级高纯氧化铋示范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5121m2,建筑面积约5356.34m2,主要建设千吨级氧化铋生产线、研发实验室、化验室及配套公辅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氧化铋1114.3186t,进行铍电解实验约200次、高纯锑真空火法冶炼实验约200次、常规火法湿法实验约200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氧化铋生产线投料、破碎筛分、出料工序设置密闭型集气罩,各工序粉尘经收****设备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标准;铍实验电解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有组织氟化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排气筒速率、浓度限值;实验室酸性废气、常规火法湿法冶炼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有组织氯化氢、硫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排气筒速率、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西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厂界东侧、南侧、北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回收部门,废电解质、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沾染性包装材料、废试剂、废试剂瓶、蒸馏残渣、废润滑油及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湿法实验废液、废滤料、氧化残渣、废碱液、废布袋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专用暂存间并规范标识,建立台账,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6517

通讯地址:**经开区**路1****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经****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