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高****研发中心暨千吨级高纯氧化铋示范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长****开发区**大道339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在公司现址利用1号栋、7号栋厂房建设高****研发中心暨千吨级高纯氧化铋示范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5121m2,建筑面积约5356.34m2,主要建设千吨级氧化铋生产线、研发实验室、化验室及配套公辅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氧化铋1114.3186t,进行铍电解实验约200次、高纯锑真空火法冶炼实验约200次、常规火法湿法实验约200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氧化铋生产线投料、破碎筛分、出料工序设置密闭型集气罩,各工序粉尘经收****设备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标准;铍实验电解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有组织氟化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排气筒速率、浓度限值;实验室酸性废气、常规火法湿法冶炼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有组织氯化氢、硫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排气筒速率、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西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厂界东侧、南侧、北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回收部门,废电解质、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沾染性包装材料、废试剂、废试剂瓶、蒸馏残渣、废润滑油及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湿法实验废液、废滤料、氧化残渣、废碱液、废布袋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专用暂存间并规范标识,建立台账,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6517 通讯地址:**经开区**路1****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
**经****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