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要求,对《元江县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定价实施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方案概况
长期以来,元江县城市巡游出租汽车无统一计价体系,收费不规范,司乘价格矛盾纠纷逐年增多。随着高铁开通、私家车、网约车、共享电单车自行车普及以及公交线网不断完善,群众出行方式日趋多元化,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持续上涨,原有经营现状已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收费秩序,维护驾驶员与乘客双方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以及《****办公厅关于深****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运营成本调查结果,拟出台《元江县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定价实施方案》,建立政府定价的计程计价规则及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二、巡游出租车拟执行收费方案
1.基准(日间)价格(6:00 22:00):起步价6元(含3公里);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收费2元;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免收空驶费,超过10公里的,每公里加收1元空驶费。
2.夜间价格(22点至次日凌晨6点):起步价8元(含3公里);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收费2.4元;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免收空驶费,超过10公里的,每公里加收1.2元空驶费。
3.等候费:客途中应乘客要求停车等候,累计5分钟以内(含5分钟)不收费;超过5分钟的,每5分钟计收2元(夜间2.4元),依次累加;因修路、车辆肇事、泥石流、大雾等不可抗力造成等候,不得收取等候费。
4.拼车、合乘规则:拼车需征得车内乘客同意后方可搭载其他乘客;乘客付费按趟次计费,不以人数计费;拼车、合乘产生的费用,由各乘车人协商确定分摊比例。
5.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以此次定价标准为基准价格,运价与元江县经济发展、社会人均收入、物价指数、出租车辆更新成本、动力成本、市场需求等数据建立联动关系;元江县价格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开展运价成本评估;当评估周期相对于基期的运价成本变化幅度达到15%时,启动运价调整程序,未达到启动条件时,当年不调整,纳入下一周期累计;拟定调整方案在征求社会意见后,报县政府同意并公示后公布实施,原则上不再实行价格听证。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因定价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影响的经营者、群众及对方案制定和实施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巡游出租汽车定价方案实施持何种态度
2.您认为巡游出租汽车定价方案实施对当地经济、社会及群众出行的影响
3.您认为巡游出租汽车定价方案实施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有哪些
4.您对巡游出租汽车定价方案实施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一)反馈方式: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单位进行反馈,充分表达意见、建议和诉求,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予以认真研究和分析。
(二)公示期限: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五、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博安社会****公司
联系电话:138****0681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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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