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竞争性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采购项目(比选文件编号:CQWL- GY****0911-004),比选人为****,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此次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
2.项目概况
2.1 交货地点:**市**区盛保路668号(或比选人在**市主**内的指定地点)。
2.2 比选内容
2.2.1本次为设备采购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1台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特别说明:“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为比选人在本次比选文件中对拟购车辆的取名,不同参选人选定的参选车辆在公告中的名称可能叫“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比选人均认可),包括但不限于:
车辆部分:混凝土额定装载容量不小于12立方米(特别说明:“额定装载容量”是行业通俗叫法,是指车辆运输混凝土的有效容量,不是车型公告中的“搅动容量”,具体的对应关系及要求将在比选文件后“技术要求”部分详细说明)、动力电池系统的总储电量大于 350 kWh、底盘轴数为4轴的纯电动搅拌运输车的整车采购。
相关服务:设计、制造、运输、验收、上户、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增值技术服务、前期使用的全程现场跟踪服务监管,以及提供使用中维护保养和故障维修(有偿)等。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
3.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5个日历天内(含完成上户),因需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除外。
4.质量要求
4.1参选人所供货物应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产品,车辆的出厂时间不得早于2026年8月1日,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2 本次参选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标准:
(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已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2)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其他相关强制性标准。
5.参选人资格要求
5.1 参选人资质条件:
参选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整车销售。
5.1.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1)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生产企业(制造商)参加本次竞争性比选项目的车型已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2)本次车辆使用区域在**省**州**县茶洛乡,在距此区域100公里范围内,参选人具有自有的维修服务点(特别说明:服务点可以是制造商的,如果服务点是底盘生产厂家设定的,参选人提供制造商与底盘生产厂家签订5年及以上长期委托协议,其目的是保证整车底盘部分和罐体部分均能在现场得到及时的维修服务)。
5.1.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授权书。
(2) 所代理车辆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5.1.1项的全部要求。
5.2 参选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参选人须提供1个2025年1月1至今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已交接完成的销售业绩证明。
5.3 财务要求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参选人应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 信誉要求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6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
6.比选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自2026年9月16日起,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加急标书代写
6.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本发送至参选人指定邮箱。
在公告期间,各参选人应随时关****集团****公司官网(www.****.com)发布的比选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参选人是否下载或浏览,均视为已知晓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参选。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上午9:30。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商务楼5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竞争性比选人不予受理。
7.3 参选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9月23日上午9:00。 加急标书代写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 ****
联系人及电话:彭先生 186****0611
地址:**市**区渝南大道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