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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项目来源 |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孙女士 | 监督部门电话 | 0412-****078 |
| 标段(包)名称 | 岫岩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202********1103265004 |
|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 | 一、关于“企业法人”的界定 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之“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中的“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机关****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即本项目投标人本身。该项要求所对应的持证主体为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分管生产副总、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总监等,凡是对企业安全生产有决策权的领导负责人)。 二、关于 “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 证书类型 本项目为水利水电(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须为本项目对应工程类别相匹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投标时须提供符合本工程类别要求的有效证书,方可满足本项目资格审查要求。 三、其他 1. 本澄清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并纳入答疑纪要(补遗文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开。凡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复不一致的,以本澄清答复为准。 2.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特此澄清。标书代写 |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 | 张先生 |
|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 | 024-****0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