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智能电器产业园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1)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9月16日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标书代写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标书代写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其他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
年 月 日
注:
1、本协议书为联合体投标时适用,非联合体投标时不需填报。
2、其中涉及联合体成员数量的格式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