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公告〔2026〕16号
为扎实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落地见效,切实保障被征收群众的合法居住权益,全面闭环完成棚改安置工作,现将我县祝家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购安邦华城学府安置房收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房对象
本次收房对象为我县祝家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选定对应安置房源且未办理收房手续的被征收安置户。
二、收房时间
自2026年9月16日起至2026年9月30止(工作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暂停办理)。请各安置户严格按照收房时段有序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将按规定统一处置。
三、收房办理地点
****建设局2楼213室
四、需携带资料
1.安置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选房确认书》原件;
3.前期相关费用缴纳凭证(如有);
4.委托代办的,需额外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公证委托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
五、办理流程
1.资料核验:工作人员核对安置户身份、安置协议、选房信息等资料,确认房源信息无误;
2.费用结算:统一核算房屋面积差价、过渡安置费、相关配套费用等,完成资金结算确认;
3.房屋交接:现场查验房屋户型、质量、配套设施,确认无异议后签署收房确认文书;
4.手续办结:领取房屋钥匙、物业手续及相关资料,完成收房全流程。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收房期限届满后,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收房手续的安置户,自2026年10月1日0时起停止计发临时过渡安置费,该安置房视同正式交付,房屋管护责任由安置户自行承担。
(二)收房期间请各安置户自觉遵守现场管理规定,有序排队、文明办理。对蓄意扰乱收房秩序、恶意阻挠安置工作、无理缠访闹访的,将依法依规处置。
(三)收房过程中,如对房屋质量、结算标准、办理流程有疑问的,可现场向工作人员咨询登记,相关部门将依规限时核查、妥善答复解决。
七、工作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54-****73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建设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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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