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宁市周王庙镇石井村民建房Y点项目(周王庙26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审批
浙江-嘉兴-海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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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市周王庙镇石井村民建房Y点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6年**市周王庙镇石井村民建房Y点项目(****)地块位于**省**市**市周王庙镇石井村胡家木桥,调查范围**农居,南至石井村乡间道路,西至农居,北至农田,调查地块总面积为1019m2(约1.53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20.49003°,北纬30.42387°。本次调查地块至今为农田,20世纪60年代-2024年水稻小麦轮作,2024年至今种植蔬菜;2026****基地(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第四百五十四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省土壤与****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题座谈会纪要的函》,农用地、未利用和建设用地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为甲类用地,责任人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地块调查工作主要于2026年7月7日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人员访谈等。2026年8月11日完成地块土壤样品快速检测工作,并于2026年8月完成调查报告撰写。

本次土壤状况调查通过对地块及地块周边历史用途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初步判断本地块内不具有潜在污染风险,地块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此外,通过表层土壤样品快筛检测进一步排除地块存在潜在污染可能性的区域。本地块红线范围内共布设6个土壤快筛点位,布设1个背景快筛点位,现场使用PID、XRF设备对土壤VOC和重金属(镉、汞、砷、铅、铬、铜、镍、锌)进行快速检测。土壤样品PID快筛结果显示,土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部分气态无机物浓度较低;土壤样品XRF重金属快速检测结果显示,8项重金属检出浓度均未有异常并低于对应筛选值。 因此,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2026年**市周王庙镇石井村民建房Y点项目(****)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参照浙环发〔2024〕47号第十五条,满足第一阶段调查结束的要求,本次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后续可作为后续可作为一类用地(居住用地07)开发建设。

结论

(1)本次调查地块位于**省**市**市周王庙镇石井村胡家木桥,调查范围**农居,南至石井村乡间道路,西至农居,北至农田,调查地块总面积为1019m2(约1.53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20.490030°,北纬30.423875°。结合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本次调查地块至今为农田,20世纪60年代-2024年水稻小麦轮作,2024年至今种植蔬菜;2026****基地(居住用地07)。

(2)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地块及地块周边历史用途的收集和分析,结合周边场地调查报告结论,初步判断本地块内不具有潜在污染风险,地块周边历史用途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通过表层土壤样品快筛检测进一步排除地块存在潜在污染可能性的区域。本次土壤快筛监测共布设了7个土壤监测点,在地块内布设了6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对照点采样点位。本次现场使用PID、XRF设备对土壤VOC和重金属(镉、汞、砷、铅、铬、铜、镍、锌)进行土壤快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部分气态无机物浓度较低,土壤重金属快筛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未有异常并低于对应筛选值。

(4)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历史监测或调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的,或者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不需要开展下一步调查,****基地(居住用地07)开发建设。

地块调查过程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给调查结果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影响本次地块调查结果的不确定性因素主要包括:

(1)在地块的调查过程中,地块资料收集的完备程度影响土壤分析调查的结果,地块历史资料记录的时效性和准确定也将影响土壤分析调查的结果。尽管如此,结合对地块历史沿革、现状用途及周边环境的详细踏勘与了解,综合判断认为地块内潜在的污染风险整体较低。基于此背景,以及现有裸露土壤区域的分布情况,本次获取的快筛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本地块可及区域的表层土壤环境状况,并对地块的整体污染风险提供初步的、有参考价值的判断依据。

(2)虽然本次调查存在一定的客观限制条件导致调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但从总体调查流程来看,本次调查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历史资料收集分析,这些信息能够做到互相印证,证据链完整,基于此做出的专业研判是符合国家、**省现行有效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规范要求的,所以以上的限制因素和不确定因素对调查结论的影响是可控的,不影响调查总体结论的准确性。

(1)任何调查都无法详细到能够排除所有风险,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应立即停止开发利用活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扩散,****环境局**分局报告,同时请专业环境检测人员进行应急检测,并根据最终检测结果制定后续工作程序。

(2)在地块后续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做好环境管理措施,遵守本报告建议、项目环评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3)本地块后续开发过程中若涉及外来覆土或水域变化,应另行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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