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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管理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部 财政部 ****银行 ****总局 ****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川民规〔2025〕10号)、《**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成民规〔2026〕3号)等文件规定,经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银行公开报名、综合评审等环节,现将可承接**市养老机构预****银行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
2.****公司**分行
3.****公司**分行
4.****公司****分行
5.****分行
6.****公司****分行
7.****银行****分行
8.****公司**分行
9.****银行****分行
10.****公司**分行
11.****公司
12.****银行****公司
13.****公司**分行
14.****公司**分行
15.****银行****公司****分行
承接本市养老机构预****银行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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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