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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镇镇龙村(西片区)**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复建AZ-01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 ||
| **市**区**镇镇龙村(西片区)**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复建AZ-01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 ||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
| 2026-09-16 | ||
| **市**区**镇镇龙村(西片区)**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复建AZ-01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合同备案 | ||
| ****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2MACDRBAK5C | |
| (主)****,(****勘测院有限公司,****开发区****中心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809612 | |
| **** | 合同金额****301.35 | |
| **** | 合同单位(主)****,(****勘测院有限公司,****开发区****中心有限公司 | |
| 0 | 合同签署时间2026-09-11 | |
| 成果提交要求 (1)检测初步报告应在每次检测后7天内提交给甲方及监理单位,一式三份(如有需要)。最终报告应在各检测项目完成后14天内提交,最终正式的检测报告一式捌份(含电子文件),如有需出具阶段性报告的,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单位要求出具阶段性报告。检测报告盖有检测****建设厅核准的工程检测报告专用章。符合上述要求后的检测报告即为正式的检测报告并具有法律效力,且该****政府主管部门认可通过且能备案的检测报告。 (2)工程监测/观测的成果提交:每次监测/观测完成后,7天内向甲方报送当次的监测/观测情况书面报告(一式三份,含电子文件),如监测/观测结果出现异常,应在监测/观测当天通知甲方,监测/观测第二天书面出具异常报告给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全部监测/观测完工之日起7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监测/观测报告(一式八份,含电子文件),如有需要出具阶段性报告的,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单位要求出具阶段性报告。监测报告盖有监测单位公章。 | ||
| 1.1项目名称:**市**区**镇镇龙村(西片区)**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复建AZ-01地块工程(以下称“本项目”)。 1.2项目规模:本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2515平方米,容积率3.6,预计总建筑面积为122041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81056平方米,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裙楼1~2层,住宅塔楼1至32层。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室车库、公建配套等,****政府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及**村改造专项借款等。 1.4项目地点:**市**区**镇东北部,知识**部,东与**中新镇接壤,南至**高速,西临知识城南起步区,北至珠三角环线高速。 1.5工程名称:**市**区**镇镇龙村(西片区)**村改造项目(洋田片区)复建AZ-01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以下称“本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