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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我局发布《****关于**市生猪养殖粪污运输箱体购置补助项目遴选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企业有效申报;2026年8月31日,我局发起第二次遴选公告,在规定申报期内只有****1家企业提交申报10个箱体材料。经审核,该公司符合《公告》申报条件。经****党组研究讨论并确定****为**市生猪养殖粪污运输箱体购置补助项目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农业农村局提出,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供签署,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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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