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涡阳县龙山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审批
安徽-亳州-涡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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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4 17:42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对****国****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国****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v1mUjAiKCxrClIlXU4Ovsg

提取码:yi5q

(2)纸质版查阅地址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可以前往****或******公司查阅。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县境内,总装机容量50MW,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项目(100MW)共建220kV****电站一座,本期安装一台150MVA主变,风电机组通过2回35kV****风电场升压站。年上网电量为11660.8万 kW﹒h,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为2332h,容量系数为0.266。

三、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3****9001

通讯地址:**市**县星园街道锦绣大道南侧(锦绣-蘭湾)64B幢103铺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情况

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7****1267

通讯地址:**省**市高新区**软件园二期F3栋1611室

五、施工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对策分析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机械尽量采用清洁型燃料;施工场地加强洒水抑尘,设置围挡,易产尘材料运输车辆密闭,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覆盖防风抑尘网等。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禁止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合理选择运输路线,远离居民聚集区域等;生活垃圾交予环卫部门处理;弃土弃渣回填处理,淤泥干化后淤泥用于临时用地复垦;建筑垃圾委托环****填埋场。施工挖掘产生的土方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尽量做好场内平衡,根据水保方案做好生态恢复措施。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生态破坏,施工便道、料场等尽量利用荒地、闲地;严格按照水保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开挖面、路基等裸露土地及时植树种草,及时生态恢复。

六、营运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

项目建成后,风机机组运行噪声,落实降噪措施后,均满足达标距离要求;升压站经围墙隔声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大气****职工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升压站职工生活污水,经地埋****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风电场对过境鸟类的可能影响主要是风机与鸟类发生撞击,本项目风场建设区域不在全球和我国主要候鸟迁徙路线上,不涉及鸟类迁徙通道,对鸟类的影响及数量损失较小。

七、结论

****国****风电场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周边公众的支持;项目的实施可完善区域电网,提供清洁能源具有积极作用。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对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影响最小,项目建成后沿线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十、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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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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