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盐环定扬水灌区杜窑沟渡槽改造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

审批
宁夏-吴忠-盐池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发文时间 2026-09-09
发布机构 ****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盐环定扬水灌区杜窑沟渡槽改造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
****关于盐环定扬水灌区杜窑沟渡槽改造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

****管理处:

你单位《盐环定扬水灌区杜窑沟渡槽改造工程临时用地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县冯记沟乡雨强村集体土地2.2086公顷,四至范围(见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其中农用地2.0042公顷(天然牧草地1.9716公顷、农村道路0.0326公顷),建设用地0.2044公顷(水工建筑用地),用于盐环定扬水灌区杜窑沟渡槽改造工程建设,****工厂、制梁场、施工便道。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壹年,时间为2026年9月9日至2027年9月8日,到期不得续期。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严禁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三、临时用地批复后,你单位要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

四、临时使用土地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自然**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五、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三)占用耕地的,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四)申请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

2026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