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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4308XJ | 建设单位法人:姜森 |
| 王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港区 |
| ****开发区三期围堤内 |
| ****7万吨/年丁基橡胶系列产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2-C2652-合成橡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港区 ****开发区三期围堤内 |
| 经度:121.0524 纬度: 30.5862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27 |
| 嘉环建〔2025〕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6-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057 |
| 15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4308X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2KDH84X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2KDH84XL | 竣工时间:2026-02-10 |
| 2026-06-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7-06-26 |
| 2026-08-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u213824.****.cn/NewsDetail/****599.html?view=1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重大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普通丁基橡胶成品外售产能调整为5000吨/年,卤化丁基橡胶装置成品外售产能新增65000吨/年,即项目实施后厂区形成丁基橡胶系列产品总外售产能12万吨/年(含5000吨普通丁基橡胶、74600吨溴化丁基橡胶、40400吨氯化丁基橡胶),同时已投产的项目异丁烯产能不变(163500吨/年),部分作为丁基橡胶原料,部分作为产品外售。该项目实施后原有已批“25万吨/年卤化丁基橡胶改扩建项目”未建部分不再实施。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项目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12万吨丁基橡胶系列产品(含5000吨普通丁基橡胶、74600吨溴化丁基橡胶、40400吨氯化丁基橡胶),同时已投产的项目异丁烯产能不变(163500吨/年)部分作为丁基橡胶原料,部分作为产品外售。原有已批“25万吨/年卤化丁基橡胶改扩建项目”未建部分不再实施。 |
| 无重大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普通丁基橡胶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催化剂配置、聚合脱气、压缩制冷、溶剂回收、干燥后处理等单元。卤化丁基橡胶生产装置包括助剂配制、基础胶液的配制、卤化反应和后处理、己烷回收、干燥后处理、溴回收装置等几个部分。 | 实际建设情况:普通丁基橡胶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催化剂配置、聚合脱气、压缩制冷、溶剂回收、干燥后处理等单元。卤化丁基橡胶生产装置包括助剂配制、基础胶液的配制、卤化反应和后处理、己烷回收、干燥后处理、溴回收装置等几个部分。具体详见验收报告。 |
| 无重大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监控排放相关要求。排污管道须采用架空管或明渠明沟形式。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工艺废水、真空废水、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及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COD、AOX、石油类和盐分等。项目废水依托现有设计能力为2000t/d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中卤化丁基橡胶含卤(氯、溴)废水和其他高浓废水去调节池二处理系统,采用“曝气+MBR+臭氧氧化+接触氧化”处理后尾水纳管,其他废水去调节池一处理系统,采用“水解酸化+曝气+MBR”处理后尾水纳管。****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港****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统筹考虑加强全厂废气防治工作,优化生产设备选型提高项目设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做好低嗅阈值异味物质的有效控制。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储罐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等,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氯甲烷、溴化氢、氯化氢、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二噁英等。丁基橡胶装置合成工序不含氯甲烷的废气和后处理干燥废气、卤化丁基橡胶合成工序不含卤素的废气和后处理干燥废气经“一级碱喷淋+RTO焚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含氯甲烷废气经“TO焚烧炉+急冷+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催化剂溶液储罐废气经二级白油吸收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溴素储罐废气、卤化丁基橡胶含卤素废气、含溴废水预处理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处理站废气经“酸喷淋+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固废: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制度。待鉴定固废在鉴定前应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企业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厂区废水、雨水收集系统,规范设置1个雨水排放口。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均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排污管道采用架空管或明渠明沟形式。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脱气气冷凝系统排水、再生系统碱洗排水、丁基橡胶粒干燥系统溢流排水、丁基橡胶粒旋流分离系统溢流排水、溴回收装置排水、溴化丁基橡胶干燥系统溢流排水、氯化丁基橡胶水洗水、氯化丁基橡胶干燥系统溢流排水、卤化丁基橡胶干燥单元石蜡油吸收装置脱附水相汽提废水、真空废水、清洗水、卤酸塔及TO 炉废气处理装置洗涤塔废水、其他废气处理装置洗涤塔废水、化验室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等。 项目废水依托现有处理能力为2000t/d污水处理站处理,各股工艺废水经管道直接从各产污设备接入废水收集池/收集罐,其中卤化丁基橡胶含卤(氯、溴)废水和其他高浓废水去调节池二处理系统,采用“曝气+MBR+臭氧氧化+接触氧化”处理后尾水纳管,其他废水去调节池一处理系统,采用“水解酸化+曝气+MBR”处理后尾水纳管。****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港****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丁基橡胶合成装置产生的异戊二烯精制废气、干燥剂再生系统不凝气、干燥剂再生放空气、脱精氯甲烷塔顶不凝气、异丁烯分离塔顶不凝气、异戊二烯分离塔顶不凝气、制冷乙烯不凝气、制冷系统丙烯不凝气,丁基橡胶干燥后处理废气,卤化丁基橡胶装置产生的卤化丁基橡胶己烷回收系统缓冲罐废气、溴素储罐泄压排气、中间储罐泄压排气、卤化丁基橡胶干燥废气、含溴废水预处理装置撇胶池集气、含溴废水预处理装置其他排气(含氯回收塔尾气)。另外公用工程废气主要包含催化剂溶液储罐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固废暂存库废气。 丁基橡胶装置产生的异戊二烯精制废气、异丁烯分离塔顶不凝气、异戊二烯分离塔顶不凝气、制冷乙烯不凝气、制冷系统丙烯不凝气、丁基橡胶干燥后处理废气及卤化丁基橡胶装置产生的己烷回收系统缓冲罐废气、干燥废气经收集后排入RTO废气处理装置集中处理,经一级碱液喷淋+RTO装置尾气高空排放;丁基橡胶装置产生的含氯甲烷废气主要为干燥机再生系统不凝气、干燥机再生系统放空气及脱精氯甲烷塔顶不凝气,经收集后排入氯甲烷废气焚烧装置,经TO焚烧炉+急冷+碱液喷淋+水喷淋后高空排放;溴素储罐泄压排气排入卤酸塔2废气处理装置,经一级碱喷淋后高空排放;中间储罐泄压排气排入卤酸塔废气处理装置,经一级碱喷淋后高空排放;含溴废水预处理装置废气排入卤酸塔1废气处理装置,经一级碱喷淋后高空排放;催化剂溶液储罐废气经二级白油吸收后通过装有阻火器的排气口排放;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序加盖集气,收集后经酸喷淋+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库整体密闭抽风集气,收集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 噪声:本项目通过选购先进低噪声的生产设备,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均安装减振垫、隔声罩等,并制定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安排巡检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异戊二烯精制废液委托**金****公司处置;废干燥剂、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沾染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白油、废石蜡油、废机油等委托委托**市固体****公司处置;外包装或未沾染危化品废包装材料、更换的保温棉(非**)等一般固废****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企业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在厂区西北侧设置面积约375m2危废暂存库,异戊二烯精制废液暂存依托原轻烃原料球罐。危废间地面已做好防渗漏措施,四周设置导流沟,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仓库外张贴危废库标识牌,仓库内贴有危废管理制度、周知卡、台账,并由专人管理。 已建立一般固废库,一般固废库内一般固废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库能做到防风、防雨、防渗。 |
| 无重大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交易制度。 按照《环评报告书》****经济开发区分局相关意见,本项目污染物总量不新增,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外排环境总量值为废水量49.299万t/a、CODCr 24.649t/a、NH3-N 2.465t/a、VOCs 63.293t/a、NOx 45.272t/a、SO2 3.615t/a、颗粒物7.348t/a。你公司须依法依规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相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交易制度。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486180t/a,CODcr排放总量为24.309t/a,NH3-N排放总量为2.431t/a,废气污染物VOCs排放总量为50.786t/a,颗粒物排放量为0.291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876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32t/a,均符合本项目总量控制要求(废水排放量49.299万吨/年,CODCr≤24.649t/a,NH3-N≤2.465t/a,VOCs≤63.293t/a,颗粒物≤7.348t/a,二氧化硫≤3.615t/a,氮氧化物≤45.272t/a)。 |
| 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无重大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48.618 | 49.299 | 0 | 0 | 48.618 | 48.618 | |
| 0 | 24.309 | 24.649 | 0 | 0 | 24.309 | 24.309 | |
| 0 | 2.431 | 2.465 | 0 | 0 | 2.431 | 2.43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876 | 3.615 | 0 | 0 | 0.876 | 0.876 | / |
| 0 | 2.32 | 45.272 | 0 | 0 | 2.32 | 2.32 | / |
| 0 | 0.291 | 7.348 | 0 | 0 | 0.291 | 0.291 | / |
| 0 | 50.786 | 63.293 | 0 | 0 | 50.786 | 50.786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及2024年发布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修改单相关要求,标准中未规定限值的污染物****园区污水处理厂签订的纳管协议值。 | 项目废水依托现有处理能力为2000t/d污水处理站处理,各股工艺废水经管道直接从各产污设备接入废水收集池/收集罐,其中卤化丁基橡胶含卤(氯、溴)废水和其他高浓废水去调节池二处理系统,采用“曝气+MBR+臭氧氧化+接触氧化”处理后尾水纳管,其他废水去调节池一处理系统,采用“水解酸化+曝气+MBR”处理后尾水纳管。****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港****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放口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和总有机碳日均值符合**港****处理厂废水纳管要求;石油类、硫化物、氟化物、挥发酚、总钒、总铜、总锌、总氰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日均值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中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 1 | RTO废气集中处理装置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2024年发布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修改单相关内容。 | 丁基橡胶装置产生的异戊二烯精制废气、异丁烯分离塔顶不凝气、异戊二烯分离塔顶不凝气、制冷乙烯不凝气、制冷系统丙烯不凝气、丁基橡胶干燥后处理废气及卤化丁基橡胶装置产生的己烷回收系统缓冲罐废气、干燥废气经收集后排入RTO废气处理装置集中处理,经一级碱液喷淋+RTO装置尾气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3(RTO)出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甲醇排放浓度及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噁英、氯甲烷、正己烷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2 | 氯甲烷TO焚烧装置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2024年发布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修改单相关内容。 | 丁基橡胶装置产生的含氯甲烷废气主要为干燥机再生系统不凝气、干燥机再生系统放空气及脱精氯甲烷塔顶不凝气,经收集后排入氯甲烷废气焚烧装置,经TO焚烧炉+急冷+碱液喷淋+水喷淋后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1(TO焚烧炉)出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及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噁英、氯甲烷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 | |
| 3 | 卤酸塔废气处理装置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2024年发布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修改单相关内容。 | 溴素储罐泄压排气排入卤酸塔2废气处理装置,经一级碱喷淋后高空排放;中间储罐泄压排气排入卤酸塔废气处理装置,经一级碱喷淋后高空排放;含溴废水预处理装置废气排入卤酸塔1废气处理装置,经一级碱喷淋后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7含溴废水预处理装置出口的非甲烷总烃、氯气、溴化氢、氯化氢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正己烷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DA006中间储罐超压排气出口的氯气、溴化氢、氯化氢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DA002溴素储罐超压排气出口溴化氢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4 | 催化剂储罐废气处理装置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2024年发布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修改单相关内容 | 催化剂溶液储罐废气经二级白油吸收后通过装有阻火器的排气口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10催化剂储罐废气排放口的正己烷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5 | 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2024年发布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修改单相关内容,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序加盖集气,收集后经酸喷淋+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9污水站废气排气筒出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甲烷、正己烷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修改单)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相关排放标准。 | |
| 6 | 危废库废气处理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危险废物暂存库整体密闭抽风集气,收集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8固废暂存库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出口的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相关排放标准。 |
| 1 | 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装置、公用工程水泵、风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购先进低噪声的生产设备,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隔声罩等,并制定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安排巡检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提高设备、管线的密闭性,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对厂区内有毒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相应防渗措施,罐区地面应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并采取防雨等措施,有效防治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 (1)厂区内装置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周围设置拦截沟,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止工艺过程及产品装卸过程跑、冒、滴、漏现象导致的污染物渗透进入地下水或排入到雨水管网。当前厂区设置6200m3综合事故应急池(与初期雨水池合建),当出现下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等可能有污水进入雨水管网的应急状态时,事故废水先通过自流或者泵送进入污水总收集池后再通过相应泵和管线打入事故应急池内。 (2****处理站、事故污水应急池采用混凝土构造及设置防渗层,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3)厂区内的物料堆场、暂存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并设置有顶棚及围堰,防止由于降水造成的二次污染。 (4)污水、废气管道及物料输送管道全部采用地上管道,架空输送,并做好防腐防漏措施。 (5)已建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对全厂区的运输管道和传输泵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避免泄漏、扬撒和溢漏的潜在风险。 |
| 1 | (1)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固废(废液、废干燥剂等)、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质检废液、废机油和废白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 未沾有化学物质的纸板箱和编织袋可作为一般固废,****环卫站进行****收购站,薄膜袋等为内包装,沾染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另外如包装发生破损,必须将沾有化学物质的包装材料作为危险固废委托处置 (3) 危险固废均要求建立固废台账,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在厂区内收集和转运应根据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相关规范执行;危险固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暂存场地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 (1)本项目产生的异戊二烯精制废液委托**金****公司处置;废干燥剂、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沾染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白油、废石蜡油、废机油等委托委托**市固体****公司处置;外包装或未沾染危化品废包装材料、更换的保温棉(非**)等一般固废****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2)企业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在厂区西北侧设置面积约375m2危废暂存库,异戊二烯精制废液暂存依托原轻烃原料球罐。危废间地面已做好防渗漏措施,四周设置导流沟,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仓库外张贴危废库标识牌,仓库内贴有危废管理制度、周知卡、台账,并由专人管理。 (3)已建立一般固废库,一般固废库内一般固废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库能做到防风、防雨、防渗。 |
| 1 | (1)本项目建成后经改造后的五室RTO作为备用装置,同时厂区设有地面火炬作为工艺废气的应急废气处理装置,防止事故性排放情况的出现。 (2) 卤素仓库设有1个溴素事故罐(Φ3000×3630)和1个液氯事故罐(Φ2400×6500)。同时设有一套卤酸废气应急处理装置,用于事故状态下应急废气处理装置(二级吸收)。 (3) ****处理站旁设有事故应急池约6200 m3;事故应急池平时应空置,应急时可收容消防水,该应急池入口和出口阀门设专人看管,并设有自动和人工两套控制系统。应急池入口阀门平时关、事故时开,出口平时开、事故时关,确保受污染的消防水或泄漏物料导入事故应急池内。 (4)本项目投产前更新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应配备满足要求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设施;根据各工况条件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模拟演练,提高各部门的应急联动。 | (1)企业改造后的五室RTO作为备用装置,同时厂区设有地面火炬作为工艺废气的应急废气处理装置,防止事故性排放情况的出现。 (2)卤素仓库设有1个溴素事故罐(Φ2400×6500)和1个液氯事故罐(Φ2400×6500)。同时设有一套卤酸废气应急处理装置,用于事故状态下应急废气处理装置(二级吸收)。 (3****处理站旁设有事故应急池约6200m3;事故应急池平时空置,应急时可收容消防水,该应急池入口和出口阀门设专人看管,并设有自动和人工两套控制系统。应急池入口阀门平时关、事故时开,出口平时开、事故时关,确保受污染的消防水或泄漏物料导入事故应急池内。 (4)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4月1日****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30461-2026-009-H)。定期开展演练,建设和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建立了事故应急队伍。 |
| 本项目在现有已建的丁基橡胶和卤化丁基橡胶生产装置进行改造,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供热系统、供电系统、罐区、仓库等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设施RTO废****处理站依托现有进行改造,其他均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在现有已建的丁基橡胶和卤化丁基橡胶生产装置进行改造,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供热系统、供电系统、罐区、仓库等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设施RTO废****处理站依托现有进行改造,其他均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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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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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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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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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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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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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