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阿尤布拉克石英矿等2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9-16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6日-9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344****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 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阿尤布拉克石英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地区**县克孜勒希力克乡,**县城85°方位70km处,项目区四周均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89°16′56.591″,N47°27′40.822″。 | **县克孜勒希力克乡滕****公司 | ******公司 | 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为**1个露天石英岩矿开采场,开采方式为山坡凹陷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分层台阶式开采。全矿最高开采标高1782.77m,最低开采标高为1671m。露天采场最终台阶为6个,台阶标高分别为1779、1755、1731、1707、1683、1671m,最终台阶坡面角65°,最终边坡角25°-45°。辅助工程为矿山道路,全长6.0km,三级公路,单车道,路面宽度4.0m,占地面积36000m2;建筑面积约120m2设备间和库房1座;建筑面积约100m2机修间1座(仅设置简单的机具修理区,设备修理、保养全部委托专业检修机构承担);建筑面积约680m2办公生活区,设置宿舍、办公室和卫生间等。储运工程为排土场布置于露天采场西南侧的山谷部位,最高排放标高为2015m,最低标高为1950m,容积691600m3,占地面积20010m2;表土堆放场布置在采场南侧处,容量约36928m3,占地面积为10000m2。矿山生产设备均为柴油设备,****公司负责运输,矿山不设储油设备。矿石开采后直****加工厂,**内不设置矿石堆场。生活用电采用太阳能光伏板供电,生活及生产用水从附近乡镇拉运,生活区设10m3储水罐一座,生产区设置200m3储水池一座。冬季不生产,不供暖。配套建设1座20m3防渗化粪池等环保工程。项目无筛分设施,建成后,年生产石英岩矿石5万t。 采**总占地面积0.3825km2,其中矿部生活区总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约900m2。总投资1456.5万元,环保投资9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18%。 建设性质为**。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工前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严格限定施工边界,严禁越界扰动、破坏边界外植被;施工车辆在规划道路行驶,禁止碾压周边地表植被;强化人员管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做好水土保持,减少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合理制定施工计划。项目建设结束后须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自然恢复植被,最大限度地避免区域水土流失的增加。运营期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严格控制开采扰动范围,严禁越界开采、乱堆乱放;运输道路出入口设置警示牌,减少占地和植被破坏,降低对动物栖息地的影响;采场外围设铁丝围栏和警示牌,定期巡查边坡稳定性,及时清理危岩体;严禁重载车辆在开采平台外缘行驶,排土场避开工程地质不良地带。开采过程及时洒水抑尘,严控开采和活动范围;排土场、表土堆放场严格按照设计参数建设,配套截水沟、挡护、围栏警示牌。加强边坡巡查监测,及时清理浮石,防范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严格控制采场台阶高度、坡面角及排土场堆高、坡度。在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开展水土保持、土地平整、土地复垦、植被绿化等工作。矿山存在历史遗留旧采坑,待矿山闭矿后统一回填修复。 (二)落实水、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降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建设初期雨水收集设施,雨水沉淀后回用洒水降尘,不得外排;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均排入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定期****处理厂处理,严禁就地泼洒。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分区防渗措施,化粪池采取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渗透系数≤1×10cm/s;生产生活区采取简单防渗,地面混凝土硬化,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清扫;土石方、物料运输车辆必须篷布全覆盖,控制场内行驶车速;易起尘物料采取遮盖防护;大风天气禁止土石方开挖、装卸等易产尘作业,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期颗粒物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采矿作业采取湿法凿岩、爆破前后雾炮洒水降尘;降低装卸落差;运输车辆全部苫盖篷布,装载高度低于车厢上沿,严禁超限超载;场内道路定期洒水降尘;表土堆场、废石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洒水抑尘。运营期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加强作业人员防尘劳动防护。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保养,禁止柴油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排放。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严禁夜间施工(22:00至次日08:00),施工场界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相关限值。运营期合理安排生产时段、布局生产场地,避免大量高噪设备同时集中运行;选用低噪声采矿、运输设备,设备采取减震等措施;规范设备操作,禁止装卸作业野蛮操作,减少人为碰撞噪声;加强设备与车辆维护,场内车辆禁止随意鸣笛。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剥离表土全部转运至表土堆放场规范堆存,设置围挡、防尘网遮盖,作为后期土地复垦覆土来源;对钢筋、钢板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建筑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开采产生废石临时堆存于排土场,全部用于采坑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设备修理、保养均委托专业检修机构或协作单位承担,不在**内维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六)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工程闭矿后采场边坡(含自然陡坡)须采取降坡措施,防止出现边坡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拆除全部临时建构筑物,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与原有景观相协调。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按照《****县阿尤布拉克石英矿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防止风蚀沙化。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实施规范化管理。 |
| **县索尔库都克铜矿燃煤热水锅炉 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地区**县喀拉布勒根乡,******公司索尔库都克铜矿现有厂区锅炉房原址内,中心地理坐标为 E88°45′44.321″,N46°45′16.491″。 | ******公司 | ******公司 | 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为拆除厂区现有4台2.8MW(4蒸吨/小时)淘汰类燃煤热水锅炉;原址改建2台17.5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供暖季一用一备,锅炉房面积1144m2。辅助工程为配套**上煤系统、除灰渣系统、鼓风系统及引风系统各2(台/套),45m烟塔一体烟囱,**循环水泵1台,利旧3台;**自动冲洗排污过滤器1台。储运工程为178.5m2封闭式灰渣库;**锅炉房6m处煤棚外墙387.5m2和脱硫循环水池间,外立面防火墙敷设131.40m2;利旧现有450m2封闭储煤棚、钠钙双碱法脱硫系统、全自动软化水处理系统,供(排)水、供电及1座50m2危险废物贮存点。项目承担**生活区、选矿一期11000m2、选矿二期(含破碎)52000m2项目供暖任务,远期预留20000m2供暖面积。项目年供暖210天,年运行5040h,年消耗沫煤12600t。 项目用地面积1144m2,总投资2052.95万元,环保投资24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8%。 建设性质为改建。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拟尘管控措施,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散装物料、裸露土方采用篷布全覆盖,定时洒水降尘;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土方开挖、拆迁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并限高、限速;禁止使用超标排放设备及劣质燃油;定期检修维护设备,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回填、拆除等室外易产尘作业。施工期颗粒物排放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 6501/T****022)中相关要求。运营期锅炉烟气采用 SNCR+SCR联合脱硝+脉冲布袋除尘+钠钙双碱湿法脱硫组合治理设施处理,烟气经45m高烟塔一体排气筒(DA005)排放,配套建设CEMS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数据接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平台。颗粒物、SO、NO、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50mg/m3,SO≤300mg/m3,NO≤30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林格曼黑度≤1 级。原煤全部存放于全封闭储煤棚内,煤炭卸料、上料作业均在封闭空间内开展,配套喷淋抑尘设施;石灰调浆作业加强密闭管控;**封闭式防渗灰渣库;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建立燃煤、脱硝剂、脱硫剂采购储存消耗台账;加强除尘、脱硝、脱硫设施日常巡检维护,建立运维台账;制定非正常工况应急处置方案,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时必须立即停炉检修,禁止设施带病运行,严控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 (二)落实水、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全部收集进入沉沙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办公生活区,排入****处理站(A/O+MBR工艺)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运营期项目生产废水实现零外排。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脱硫废水全部排入脱硫循环水池,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配制脱硫石灰浆。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A/O+MBR****处理站处理,出水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T 4275-2019)表2A级标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严禁外排。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锅炉房、封闭储煤棚、封闭式灰渣库、脱硫循环水池区域落实防渗要求;加强污水管线巡检,建立设备运维台账,防范废水渗漏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优化施工组织,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08:00)施工;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高噪声设备配套减振、隔声措施;装卸物料轻拿轻放,规划运输路线,途经敏感区域减速、并禁止随意鸣笛。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昼间≤70dB (A)、夜间≤55dB (A) 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锅炉、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设备,设备基座设置减振基础,主要噪声设备布置于锅炉房室内,依托锅炉房建筑墙体隔声。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 (A),夜间≤50dB (A)。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避免设备异常噪声;物料装卸轻拿轻放,厂区内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随意鸣笛。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弃混凝土、砖块、废钢材、废木材等分类分区收集,****回收站,不可回收建筑垃圾运至****填埋场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土方优先用于现场回填、场地平整,无外排弃土;暂存土方采取篷布覆盖防护。项目完工后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本项目施工机械维修依托外部,不在现场产生机修危险废物。 施工建筑垃圾管理须符合《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62-2026) 相关要求。运营期规范建设封闭式防渗一般固废灰渣库,固废分区分类存放。锅炉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暂存于封闭式灰渣库,全部外售综合利用,用作制砖、水泥掺和料、路基建材;废旧布袋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设备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SCR脱硝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依托厂区现有50m2危险废物贮存点,并委托相应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现有环卫体系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 (五)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环境管理和自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巡检、保养、维修管理制度。尿素、氢氧化钠、石灰等原辅材料规范储存,配套相应消防及应急物资。将本项目纳入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及时修订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物资。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