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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6〕562号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6-09-16 |
| 标题 | ****基地项目的变更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基地项目位于**县粗芦岛。建设单位为****。本项目用地面积为33550m2,并于2026年5月15日取得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222026GG****610号)。现建设单位因实际生产需求等建设需要****基地项目 进行如下变更:
1、冷链仓库宽度增加7.84m,建筑面积由27376.91m2调整为31258.60m2,计容建筑面积由25085.64m2调整为28967.33m2,内部布局按照工艺设计;
2、8#厂房一层生产车间变更为汽车库;
3、停车区域、数量和绿化、管综等根据总平面图调整做相应优化调整。
综上,该项目总建筑面积调整为94585.02m2,计容建筑面积调整为92293.75m2,建筑占地面积调整为17246.34m2,容积率调整为2.75,建筑系数调整为51.40%。调整后规划指标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详附图。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3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6459),****规划局办公地点:**县**镇凤园路30号,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变更前后对比图
****规划局
2026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