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1 13:18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171
通讯地址:**市**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4****基地项目 | 乌鲁****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康庄路(新**工片区) | **** | ******公司 | 投资9900万元(含环保投资280万元),于乌鲁****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康庄路(新**工片区)进行项目建设,占地面积72668平方米。****基地,分两期建设,生产醇酸树脂、高固体分醇酸树脂漆、水性涂料、高固体分工业防腐漆、水性防火涂料、高固体分溶剂型防火涂料及粉末涂料。一期建设内容:建筑面积13066.94平方米,建设综合漆生产车间1座,设置1.5万吨/年高固体分醇酸树脂漆、0.2万吨/年高固体分工业防腐漆、0.3万吨/年水性漆生产线;树脂生产车间1座,设置1万吨/年醇酸树脂生产线,其中0.89万吨作为高固体分醇酸树脂漆生产原料,0.11万吨作为水性涂料生产原料,不作为产品外售;建设埋地罐区(存储200#溶剂油及二甲苯)和地上罐区(存储醇酸树脂)及配套工程,辅助用房1座、仓库3座、配电室1座、发电机房消防循环水泵房1座、危废间1座、门卫室1座、消防及循环水池1座、污水处理池及应急池1座、综合楼1座。二期建设内容:建筑面积11674.56平方米,建设水性漆生产车间1座,设置0.7万吨/年水性漆生产线;防火涂料生产车间,设置0.49万吨/年水性防火涂料生产线;依托一期综合漆生产车间**0.3万吨/年高固体分工业防腐漆;粉末涂料车间1座,设置0.5万吨/年粉末涂料生产线及0.01万吨/年高固体分溶剂型防火涂料生产线;建设仓库4座及配套公用及辅助工程。项目醇酸树脂生产用热由1台2300kW及1台1200kW的导热油炉供应,以天然气为燃料,冬季采用电锅炉采暖。 | (一)做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项目选用商品混凝土,不得在现场搅拌。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缩短施工期,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粉末涂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汇入多管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他涂料及醇酸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储罐呼吸废气采用固定顶罐的密闭管道收集,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加盖密闭经负压收集和生物除臭后均汇入一套“袋式除尘+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限值要求,二甲苯、TVOC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和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导热油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锅炉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满足《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表1**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限值要求,二甲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界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附录B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在此基础上,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参照执行《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涂料制造行业环保绩效A级水平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应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下各项管控措施,积极落实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要求。后续国家、地方排放标准有变化的,项目应采取措施,确保满足最新排放标准要求。持续提升在污染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水平、运输方式等多个方面的能力水平。 (四)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集中收集后排入临时防渗废水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或养护。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五)运营期产生的酯化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解均质+酸碱中和+气浮+高级氧化+混凝沉淀+厌氧/好氧+MBR膜生物反应”)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同软水制备废水、循环水站排污水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过滤滤渣、反应釜渣、废过滤网、废包装桶、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油桶、废布袋、收尘灰、废吸附剂、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生物填料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合规处置;废盐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七)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罐区、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