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广播系统补建施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0日15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应急广播系统补建施工项目;
(三)项目最高限价:9.5万元(按9%税率测算的含税最高限价);
(四)服务地点:****社区、小区等采购人指定点位(详见采购需求点位清单);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六)采购需求简要:本项目完成应急广播系统256个点位补建勘察、施工、布线、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含税最高限价95000元,税率9%。
(七)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应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八)质保期:免费质保期1年,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供应商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征收率3%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提供开票税率承诺函。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价评审税率折算规则:本项目最高限价9.5万元为按9%税率计算的含税限价。小规模纳税人实际只能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磋商评审时,以供应商第二轮最终含税报价基础上做价格调整,评审价=供应商最终含税报价÷1.03×1.09,该评审价仅用于价格分计算打分;合同实际结算、开具发票税率按供应商税务身份执行,不强制小规模纳税人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的含税最终报价不得突破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9.5万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说明: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付款方式
项目全部施工完成,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合规发票两个月内付90%合同价款;1年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剩余10%余款。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6年9月16日9:00至2026年9月18日15:00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采购人审核后发放磋商文件。
注: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9月20日15时】标书代写
(二)磋商地点:**市**县**东路金生金融大厦16****公司综合管理部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响应文件磋商地点,逾期完成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市**县**东路金生金融大厦16楼
联系方式:192****5999,联系人:李巍
八、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会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