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 **市西外环路以西聊堂路以北 1,868,982.50元 **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项目(总价):****982.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1-1 垃圾处理服务 **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项目 **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项目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1年 吨/年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祝愿
评审专家: 王利民 、 孙文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项目:2195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该项目发布三次公告后均流标,经专家论证,磋商文件未设置排他性、不合理限制性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符合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合同包1(**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
**** 通过 通过 1,868,982.50元

本项目监督单位:****政府****管理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高**金**路121号

联系方式:0635-****63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荆山路438号学府**公寓A座12楼1203室

联系方式:136****7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娜/刘书青/丰茂青/李淼/郑岩/黄文雪

电话:136****7646

****

2026年09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6)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