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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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星星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区大桥镇星星村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小型工程
预算金额: 112500.00元
最高限价: 112500.00元
联系方式: 周顺(0514-****8017)
报名时间: 2026-09-17 09:00 至 2026-09-23 17:00
报名地点: 大****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6-09-23 17:00 标书代写
立即报名
| 乡镇(街道) |
大桥镇 |
村(社区) |
星星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09-15 |
| 项目类型 |
小型工程 |
| 预算总额 |
112500.00元 |
| 资金来源 |
村集体资金 |
| 项目周期 |
一年(2026年10 月1 日至2027年9月30日) |
| 项目描述 |
**市**区大桥镇星星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经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研究决定,现通过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现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相关事宜: 1、服务内容与范围: (1)发包方将全村区域内所有垃圾集中点、垃圾亭、垃圾桶,共计31个垃圾点的垃圾清运工作交由给承包方承包。 (2)清运垃圾的种类:本协议项下垃圾指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建筑垃圾、零星秸秆、杂草、树枝以及其他无害废弃物等。 (3)服务范围:将上述垃圾点内的垃圾清运并转运至发包方****处理站,同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后续工作。 2、服务期限:一年(2026年10 月1 日至2027年9月30日)。 3、服务标准与要求 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发包方将据此进行考核。(详见考核办法) (1)清运频次:每日清理至少一次,确保垃圾无积压、无外溢,做到“日产日清”。 (2)运输要求: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完好,实行全覆盖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倾倒垃圾,杜绝垃圾散落、污水渗漏(“滴、撒、漏”)等现象,避免二次污染。 (3)服从管理:承包方须完全服从发包方关于村容村貌和环境整治工作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遇有重大活动、上级检查等特殊情况,必须无条件配合,增加清运频次,确保环境整洁。 (4)现场清洁:每次清运作业完成后,必须对垃圾箱、垃圾亭及其周边十米范围内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确保地面无残留垃圾、无污渍、无异味。 4、安全与责任承担 (1)承包方承诺,其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资质、人员和设备能力,并已为其本人和所有雇佣人员及车辆购买符合国家规定和本合同要求的足额保险。因承包方资质、保险问题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2)在合同履行期内,承包方本人、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伤亡事故,或因作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因承包方作业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如污染环境、撞伤村民、损坏财物等),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残疾人器具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费、环保罚款等)均由承包方个人全额承担。若因此导致发包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行政处罚,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进行全额追偿,并可立即解除合同,承包方还需支付发包方相当于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详细内容见公告) |
| 补充说明 |
详细内容见网站首页公告 |
| 报名时间 |
2026-09-17 09:00至2026-09-23 17:00 |
| 报名地点 |
大****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3 17:00 |
| 交易时间 |
2026-09-24 15:00 |
| 交易地点 |
大****服务中心 |
| 标段描述 |
1、服务内容与范围: (1)发包方将全村区域内所有垃圾集中点、垃圾亭、垃圾桶,共计31个垃圾点的垃圾清运工作交由给承包方承包。 (2)清运垃圾的种类:本协议项下垃圾指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建筑垃圾、零星秸秆、杂草、树枝以及其他无害废弃物等。 (3)服务范围:将上述垃圾点内的垃圾清运并转运至发包方****处理站,同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后续工作。 2、服务期限:一年(2026年10 月1 日至2027年9月30日)。 3、服务标准与要求 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发包方将据此进行考核。(详见考核办法) (1)清运频次:每日清理至少一次,确保垃圾无积压、无外溢,做到“日产日清”。 (2)运输要求: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完好,实行全覆盖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倾倒垃圾,杜绝垃圾散落、污水渗漏(“滴、撒、漏”)等现象,避免二次污染。 (3)服从管理:承包方须完全服从发包方关于村容村貌和环境整治工作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遇有重大活动、上级检查等特殊情况,必须无条件配合,增加清运频次,确保环境整洁。 (4)现场清洁:每次清运作业完成后,必须对垃圾箱、垃圾亭及其周边十米范围内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确保地面无残留垃圾、无污渍、无异味。 4、安全与责任承担 (1)承包方承诺,其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资质、人员和设备能力,并已为其本人和所有雇佣人员及车辆购买符合国家规定和本合同要求的足额保险。因承包方资质、保险问题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2)在合同履行期内,承包方本人、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伤亡事故,或因作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因承包方作业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如污染环境、撞伤村民、损坏财物等),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残疾人器具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费、环保罚款等)均由承包方个人全额承担。若因此导致发包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行政处罚,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进行全额追偿,并可立即解除合同,承包方还需支付发包方相当于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详细内容见公告)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2000.00 |
| 最高限价 |
112500.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 补充说明 |
详细内容见网站首页公告 |
附件(2)
大桥镇星星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交易公告.pdf下载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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