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灵沙乡煤改电(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已****管理局以《关于**县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灵沙乡煤改电(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6〕2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美丽蓝天项目资金、农户自筹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县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灵沙乡共5335户农宅进行改造,采用空气源热泵采暖技术、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综合应用物联网技术,配套电力增容和低压线路改造。(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县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灵沙乡;
2.3计划工期:4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县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灵沙乡煤改电(清洁取暖)示范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县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灵沙乡煤改电(清洁取暖)示范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县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灵沙乡煤改电(清洁取暖)示范项目二标段;三标段:**县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灵沙乡煤改电(清洁取暖)示范项目三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6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民族大街100号
联 系 人:党元滨(招标项目负责人)
电 话:0952-****1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回族自治区**市**区****商务中心四层417室
联 系 人:张宏祥(招标项目负责人)、康杰、施菲菲
电 话:0951-****819、181****9387
8.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建设局,联系电话:095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