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EPC)(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喀****委员会)以喀发改农经〔2026〕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2.1 建设地点:**县波斯喀木乡、图呼其乡、奎依巴格乡、阿依库勒乡、奎依巴格镇、布依鲁克乡 ;
2.2 工程规模:最高日供水量12636.19立方米/天,年均供水量354.79万立方米,工程受益总人口10.37万人。本工程等别为V等小(2)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更新改造输配水管网352.22公里,管径为DN600-DN50,管材为PE100级、管道公称压力等级为1.0Mpa-1.25Mpa;改造配水连接管60.09公里,管径为DN25,管材为PE100级、管道公称压力等级为1.25Mpa;配套各类附属建筑物1659座,其中:各类阀井979座、交叉建筑物620座、水平弯管镇墩60座;**55处村级流量监测点最高日供水量12636.19立方米/天,年均供水量354.79万立方米,工程受益总人口10.37万人。本工程等别为V等小(2)型。和110处村级压力监测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项目验收,总承包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
2.4 最高投标限价:****3019.26 元,其中:
√ 采用总价合同招标的,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时,同时公布工程量清单。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000.00 元(含暂列金 ****000.00 元,暂估价 0.00 元及其他项 0.00 元);
□ 采用“总价控制、单价结算”招标的,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时,须同时公布主要项目的控制单价。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元(含暂列金 元,暂估价 元及其他项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1 个;
2.6 质量要求:合格 。
2.7 工期要求: 总工期2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26,计划完工日期:2027-06-30。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由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为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综合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工程总承包范围包含勘察的,还应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资质或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等组成的联合体。
3.3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5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3.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6.1 若招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牵头方类型确定:
①施工企业牵头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②勘察设计单位牵头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以非联合体形式(单一投标人)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2 若招标人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8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由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担任。
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1 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1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14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采用资格预审的,****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
(2)采用资格后审的,****委员会。若投标人数量不超过30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审查;若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委员会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且“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管理得分”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三项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30名的投标人(若出现并列按1名计算)进行评审。
(3)“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管理得分”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三项相加后总得分计算方法:
①总得分计算公式:总得分=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
②各项分值及计算规则:
a.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满分60分)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报价评分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后,乘以60%进行折算。
b.**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满分30分)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受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的失信信息,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中“市场监管行为评价扣分标准”,以30分为基础分,逐项扣分后得出。
c.**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满分10分)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的信用评价结果,按AAA级10分、AA级8分、A级6分、B级及以下4分进行赋分。
要求
答辩的具体要求(包括时间、地点、方式、题目范围、评审标准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参与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0日 11时至2026年10月19日 11时(**时间,下同), 登录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9日 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水利厅官网、**公共**交易网、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1时00分标书代写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子保函,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交说明:方式一:银行转账投标单位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入指定账号(账号详见招标文件)。(1)缴纳程序:投标人登录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com),在招标公告页面点击【获取子账号】,按照投标保证金系统生成的子账号进行保证金的缴纳;(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缴纳;(3)投标人须按照招际文件要求,注意是否需要在开标前将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方式二:电子保函。(1)缴纳程序:投标登录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com),在招标公告页面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照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进行操作;(2)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意是否需要在开标前将随行易交易平台开具的电子保函保单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操作咨询电话:400-****-5191 。标书代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招标人: ****
地址: ******县北新街17号
邮编: 844800
联系人: 万振宇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 193****6665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酒店25楼2508
邮编: 830000
联系人: 杨若煊、贺世静、马丽燕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 133****6918
传真: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水利局
联系电话:0903-****139
受理部门:****水利局,受理电话:090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