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代理机构)受****(比选人)委托,拟对“****资产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1.3项目概况:本项目确定1名供应商为****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并出具评估报告(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1.4项目地点:**市**区。
1.5比选范围及内容: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
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1.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比选人有关要求。
1.8 比选预算价(最高限价):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费用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服务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保险、税费等合同履行过程的全部费用。超过比选预算价及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1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并具备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认可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资格(或备案资格);
2.2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具备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
2.3业绩资格要求:近4年(2022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投资性房地产或经营权评估服务业绩,应附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标书代写
2.4财务要求:近一年无亏损(以2025年审计报告为准);
2.5信誉要求:
2.5.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5.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4比选申请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5.5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2.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比选。
2.7.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7.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7.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2.7.4联合体中有一方满足具备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认可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资格,视为满足本要求。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16日9时00分至2026年9月18日18时00分(**时间)。
3.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登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bazhong.****.com”,按****服务中心--操作指南--比选申请人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3.3 获取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注:
1.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并按缴费流程说明步骤进行操作。
2.指定收款账号为招采系统自动生成的专用账号。
3.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4.报名费发票系统于次月下旬发送至比选申请人平台注册邮箱。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4日10时00分(**时间),地点为**省**市**区望王路东段453号一楼开标室。采用专人送达方式,比选申请人应于2026年9月24日10时00分前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送达上述地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比选申请人请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或者法人证明文件可以为原件、原件扫描件或原件彩打件)。标书代写
4.2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需密封完好,如有破损责任由比选申请人承担,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比选申请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
本项目公告信息指定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bazhong.****.com) 发布,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可以在其他公开媒体同时发布公告信息,以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比选人:****
地址:****开发区置信路18号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199****0719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望王路东段453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27-****203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