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沁园小区业主****于2026年9月10日18:30****社区会议室召开会议。会上,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对《业主选举与表决办法》、《管理规约(修订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展开了积极的讨论,并形成决议。现将有关内容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征询广大业主意见,《选举与表决办法(草案)》的具体内容附后,《管理规约(修订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由于篇幅较长,集中张贴在小区宣传窗,请业主前往查看。上述文件也将通过网页方式转发到业主微信群。为更加规范、客****委员会换届筹备工作,决定聘请第三方机构****事务所)提供服务。广大业主如有建议,请在公示期(截止至2026年9月23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反馈,或直接与聘请的第三方联系。
梅沁社区:0574-****4081
第三方机构:0574-****4415;150****9601 电子邮箱:****@qq.com
梅沁园小区业主****
梅沁园业主选举与表决办法(草案)
****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业主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委员会选举制度及业主集体表决制度,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参照《****委员会指导规则》、《**市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选举与表决规定
1.【业主】是指在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上登记名字的);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法院、仲裁委员****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已经生效的;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且继承或者受遗赠已开始的;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且事实行为已经成就的。具备交付条件但尚未出售或办理交付手续的不动产产权人为开发建设单位。
2.【法定代理】未成年业主由其法定监护人全权代理,行使有关权利。
3.【授权代理】业主本人因故无法参加业主大会有关选举和表决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楼道内的业主代表或他人行使表决权。该代理人在业主大会事务中替委托人进行的表决和意见视为业主本人意见。
4.【业主人数】一个产权证上有多个产权人姓名的,应当约定其中一人为产权人代表。业主人数按照一个产权证为一人计算。但具备交付条件,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移交的总共按照一人计算;一个人有多套房屋,总共按照一人计算。业主总人数是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统计的总人数。如业主总人数需要及时进行调整,每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前需核实确定业主人数的变更情况。
5.【投票面积】业主选举或投票表决等事项需要计算人数和面积数,其中投票面积数按照业主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进行统计。
6.【宣传告知】应当在开始投票前15天,以张贴告示方式通告业主。并提前通过短信群发等方式再次提醒业主参与投票。具体投票时间以通知为准。
7.【其他】对于下列情况,在统计出已参加投票的明确意见数量后,其票数计入到得票较多的选项当中:
① 参加投票但是不明确意见或选票当中没有勾选意见的;
② 通过录音电话方式征询意见时,表示遵循多数人意见、无所谓、随大流等情况;
③ 已经确认送达选票但业主没有在投票截止时间之前返回选票的;标书代写
④ 电话中不反馈意见也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
因为未能送达或联系不上而没有参加投票的、当面或者电话当中明确说不参与投票的,按照未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处理。
业委会委员选举
1.【业委会名额】业主委员会任期 5 年,共设 7 名正式委员, 0-3 名候补委员,由全体业主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按照得票人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当选。业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 2 名,正、副主任由选举出来的业委会委员开会讨论后结合个人能力、内部分工等情况,在委员内部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中共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50%。
2.【候选资格】候选人应是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无犯罪记录的本小区业主,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符合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的要求(需缴纳至2026年12月31日)。
3.【正式候选人的产生】业委会委员候选人通过公开征集、业主自荐、10名及以上业主联名推荐、社区推荐的方式产生。所有自荐或推荐的人员经筹备组初步审核后,报社区党总支及上级部门进行资格联审联查。若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超过10名的,全部作为正式委员候选人,若超过10名的,由筹备组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投票确定,产生10名正式候选人,如果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不足,****委员会****社区依据小区情况进行推荐。正式候选人的信息将按照规定在小区内公示,便于小区业主熟悉了解。
4.本次选举采用书面投票、电话征询投票等方式实行。为客观公正,任何人员不得在投票点引导业主选择谁、不选择谁。候选人不得以允诺给予直接经济利益等不正当行为进行拉票。如发现候选人有不正当的影响业主投票的行为,筹备组将依据情况作出处理。
5.若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可提供驾驶证、房产证等其他有效证件进行身份核验。夫妻到场进行投票的,视为履行家事代理权,该投票意见将被认定为业主的意见。
6.二手房业主需带有关证明(房产证、身份证)到现场核实登记。
7.有多个业主委托同个业主表决的,每个委托(每套房屋)进行一次投票操作。业主在一个选区内有多套房屋的,每套房屋选举投票的意见应当一致。
8.业委会委员选举产生后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选举结果生效。
业主大会表决
1.《梅沁园管理规约》和《梅沁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草案,采用书面投票和电话投票的方式。分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对于超过投票表决有效期而没有进行表决的,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归票。
2.表决操作完成之后,不可更改表决意见。他人持业主身份证进行表决的,视为业主本人授权表达意见。
3.投票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业委会委员选举及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4.除书面投票外,也可采取电话、书面、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表决结果公示7天,公示期内若无异议的,表决结果正式生效。
6.依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业主共同决定的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特别说明:如遇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确需调整表决事项或**选举和投票表决时间的,可由筹备组开会商议后及时作出调整决定并在小区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