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司、**省鸿联****公司、******公司、**高禹****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郊镇瓦庄村谷物文创园用电工程,本项目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城郊镇瓦庄;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199874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县城郊镇瓦庄村谷物文创园用电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为小型规模,因此适用二级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987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能源局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必须包含承装、承修、承试类。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依据《****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5〕5 号)规定,****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不再满足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整改期间不得使用该受限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违者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未按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2根据建办市〔2019〕50 号、闽建筑〔2019〕22 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不认可一级、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不得作为本项目项目经理任职依据。
3.8.3.本项目严格落实 “无欠薪项目部” 创建工作,承包人须落实劳务实名制、工资专户、工资保证金、现场维权公示、无欠薪承诺全套管控措施,遵照闽人社文〔2021〕48 号、闽人社发〔2024〕4 号、闽政办〔2024〕17 号、明建〔2019〕9 号、闽人社发〔2021〕3 号、闽建筑〔2025〕11 号、明人社办〔2024〕262 号文件执行,各类文件条款存在冲突时以最新文件为准。如发生欠薪并引发信访投诉,发包人有权暂停全部工程款拨付,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8.4本项目全过程严格遵照《****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规定,从严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8.5.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标书代写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7日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除中标人依规缴纳交易佣金外,所有投标人无需缴纳报名费、运营维护费、技术服务费、系统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任何费用。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标书代写
4.2.根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项目佣金收取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福沙农产交〔2026〕26号))文件的规定,中标人须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交易佣金收取标准按以上文件规定执行。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9月28日15: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本次招标公告在****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城郊镇瓦庄村
电话:138****2868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客家大道143号电子商务城6栋702室
电话:182****8828
联系人:小童
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http://ztb.****.cn/
联系电话:0512-****8106、189****3657
服务机构:******服务中心(**两山****公司****公司)
地址:**县翠江镇南大街 222号翠源大厦2楼
联系电话:189****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