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金九银十”传统消费旺季机遇,依托本土企业线上运营平台,拓宽本地特色产品线上销售渠道。****拟开展2026年**市“金秋迎国庆”电商直播活动,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家本土电商运营企业作为活动承办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市“金秋迎国庆”电商直播活动承办服务项目
(二)活动时间:2026年9月25日—2026年10月7日(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活动地点:承办企业专属直播间、线上电商销售专区
(四)项目经费:总经费25万元
(五)实施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1家本土电商企业全权负责活动整体策划、平台搭建、运营推广、达人邀请、直播落地、售后保障等全流程工作。
二、承办企业资质条件
(一)主体资质。在**市辖区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法经营、证照齐全,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运营能力。具备电商平台运营、店铺管理、直播实操经验,拥******、****商店铺,配有专职运营、主播、客服、售后专职团队,可独立完成活动全流程运营工作。
(三)供应链能力。熟悉**市本地特色产品供应链体系,具备产品征集、资质审核、品控溯源、标准化包装、冷链物流对接、仓储发货及售后保障能力。
(四)信用条件。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失信记录、无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舆情及安全事故记录,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助农**社会责任。
(五)执行保障。****政府电商促消费活动能力,能够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及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活动落地、数据汇总、复盘总结、资料归档等工作。
三、主要服务内容
承办企业需全权负责本次电商直播促消费活动全流程落地实施,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平台搭建运维。负责活动专属线上产品销售专区搭建、页面优化、功能升级、技术维护,保障平台稳定运行。
(二)产品统筹管理。严格审核产品资质、质检报告、溯源信息,完成产品筛选、入库建档、库存管理、上架展示,落实产品溯源公示制度。
(三)营销推广执行。策划开展主题专场直播、线上专场促销、全网流量引流、邀约达人、主播参与助阵等活动,打造本地产品爆款,活动全网曝光量达500万次以上。
(四)供应链优化保障。整合本地仓储、冷链、快递物流**,优化产品打包、保鲜配送流程,完善退换货、售后维权、投诉处置全链条服务,降低生鲜产品损耗,保障供货稳定。
(五)数据台账报送。建立完整运营数据台账,****商务局报送平台曝光量、产品销量、销售额等核心数据,配合完成活动成效统计、复盘总结、成果上报及资料归档工作。
(六)风险防控管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管控、营销宣传规范、网络安全、舆情防控等工作,建立风险处置预案,及时排查化解各类安全、质量、舆情隐患,保障活动平稳有序开展。
四、遴选方式及流程
(一)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本土电商企业自愿报名,按要求提交完整申报材料。
(二)综合评审。市商务局对报名企业资质、运营能力、履约条件、信用状况、服务报价等开展综合评审,择优确定1家承办企业。
(三)签约。与确定的承办企业签订正式**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工作标准、考核要求及资金使用规范等事项。
五、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以下清单整理全套响应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版,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不全、逾期递交、弄虚作假的视为无效申报:
(一)单位基础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二)信用查询材料:“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记录查询截图(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三)报价材料:项目总报价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明确各项经费使用明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四)团队配置材料:本项目专属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清单、岗位职责、人员资质及在岗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五)企业资质佐证材料:企业自有线上平台资质、运营成果、纳税社保、荣誉资质等其他有利于遴选评审的补充材料(自愿提供)。
(六)承诺书:按模板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合规履约、无违法违规记录、不转包分包等承诺书(必须提供,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所有必须提供的材料缺一不可,全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电子版与纸质版保持一致,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9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现场递交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报送至****指定科室(地址:****中心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18楼1809),联系人:吴霞,电话:0770-****809。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入选企业须严格按照**协议及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及绩效考核,不得擅自转包、分包项目。
(三)未入选企业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附件:承诺书(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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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