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史河总干渠23+400~42+000等三条渠道资产清查评估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本次清查范围涉及史河总干渠(23+400~42+000)、瓦东干渠**段(14+570~40+370)、河岔铺分干渠**段(0+000~14+600)等三条渠道。
四、项目实施主体:****
五、项目实施主体地址:**市**区皖西大道1618号
六、项目类型:服务类
七、采购需求:
(一)全面清查盘点。对史河总干渠23+400~42+000段、瓦东干渠**段(14+570~40+370)、河岔铺分干渠**段渠道(0+000~14+600)共59km及渠系建筑物(涉及涵闸、测站、道路、桥梁、信息化设施等)逐项盘点,详细登记。具体登记信息包括资产名称、坐落位置、竣工时间、交付使用时间、规格型号(其中涵闸要标明最大过闸流量)、数量、使用状况等。
(二)厘清资产权属。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权属不清的资产,通过调查走访、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方法,明确资产权属。
(三)确认资产价值。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将资产实物与账面数据逐一进行比对。对已登记入账的资产,以原账面记录和相关原始凭据为依据确定资产原值。对未登记入账的资产,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和财会2018年34号文的有关规定确定资产原值;对其中无法取得初始购建凭据的资产,依据《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价值评估,按照评估价值确定资产原值。
(四)按要求编制《史河总干渠23+400~42+000等三条渠道资产清查盘点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五)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清单。
八、最高限价:15万元。
九、资金来源:总局专项经费(2026年党字第13号《会议纪要》)。
十、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
十一、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成员至少****事务所执业资格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或资产评估资质))
十二、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为2026-2027年**省省直单位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三)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在****网站
(http://slt.****.cn/tsdw/pshgqglzj/)免费下载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网站通知公告栏
十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上午9:00时(**时间)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点:****调度中心1号楼2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十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地址:**市**区皖西大道1618号
联系人:戴工
电话:0564-****018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心
地址:**市**区皖西大道1517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0564-****115
十七、其它事项说明
每家供应商确定一名人员(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请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史河总干渠23+400~42+000等三条渠道资产清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