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血液质量抽检部分关键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问1: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分部分 业绩要求 条款 (原文: 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产品供货业绩,每提 供 1 个 业 绩 得 3 分 , 满 分 6 分 )中, 所投产品 指向不明确,业绩认定口 径存在歧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得分评判及评标结果的公正性。事实与理由1.本项目采购需求包含两类不同的设备。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本项目主要采购 数码生物显微系统 和 融浆仪 两种设 备。两种设备属于不同类别、不同功能定位的医疗设备。2.业绩条款未明确 所投产品业绩 具体指向哪一种设备业绩,则 所投产 品供货业绩 存在多种可能的解释:(1)任一投标产品(数码生物显微系统或融浆仪)的供货业绩均可认定为有 效业绩;(2)两种投标产品须分别具有供货业绩方可得分;(3)同一份合同中同时包含两种设备供货内容的,按1个业绩还是2个业绩计分;上述问题在招标文件中均无明确约定,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将因理解不同而可能 作出不同的认**论,导致评分尺度不统一。
标书代写
答:①业绩要求修改为: 自 2022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本项目核心产品供货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
②本项目核心产品:数码生物显微系统。
澄清1: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详见此次发布的更正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2026年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会峰路669-101号
联系方式:055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A6栋3楼
联系方式:182****3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苧、杨春雪
电话: 0550-****916、182****3202
附件
分项报价清单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品牌(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 价(元) |
合 价(元) |
备注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投标报价【所有分项子项的合计报价】(1+2+﹒﹒﹒﹒): 大写 元;小写: 元;(填入投标函) |
注:
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与采购清单项相一致,不得缺项,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
2、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项目全部内容所发生的:货物设备费、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及辅材)、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代理费、验收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血液质量抽检部分关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版9.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