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有关单位:
**市雨污水管线普查项目已依法组织两次公开招标,均因投标人不足3家而流标。本项目不再进行招标,拟在现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承包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市雨污水管线普查项目
招 标 人: ****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11569.20元
二、两次招标及流标情况
本项目分别于2026年8月18日和2026年8月31****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发布两次公开招标公告,两次招标均因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不得开标,招标人依法宣布流标。
三、评定方式
本项目两次招标流标后,不再进行招标,在现有投标人中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承包人。
四、确定承包人的方式
(一)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低价中标)。由招****小组,对现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报价评审。
(二)评审标准: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将被否决。
(三)定标原则: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最低的为拟确定承包人;报价相同的,****小组投票确定。
(四)合同签订:确定承包人后,招标人与承包人按照原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格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五、最低投标价确定承包人
(一)最低投标价确定承包人:****
(二)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332969.21元
六、公示时间及异议处理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3个工作日内。
(二)异议处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政府办公大楼A栋207
联 系 人:朱肇兴
联系电话:193****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