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560万只扬声器元件项目 |
**市三江街道云霞路88号3号厂房1楼 |
**** |
本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租用******公司位于**市三江街道云霞路88号的3号厂房1楼部分区域进行生产(租赁面积:1121m2),购置密炼机、开炼机、平板硫化机等设备,采用配料、投料、密炼、开炼、切片、平板硫化、修边、检验等工艺,实施扬声器元件的生产。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1560万只扬声器元件的生产规模。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处理。 废气:⑴配料、投料、炼胶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⑵硫化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采用“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噪声: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
| 2 |
嵊****公司年产150万件电机及配件迁扩建项目 |
**市**镇开雅路329号(**镇M2024-41号出让地块) |
嵊****公司 |
企业拟投资 550 万元,利用位于**省**市**市**镇开雅路 329 号(**镇 M2024-41 号出让地块)自有厂房,占地面积 13333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13962.83 平方米,对现有项目实施整体搬迁,同时扩大产能,并新增立式压铸机、电炉、塑封机等设备。项目主要采用冲压、叠片、线圈绕制、嵌线、整形接线、熔化、铸铝、修边、塑封、浸漆等技术和工艺。项目搬迁完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 150 万件电机及配件。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二期)统一达标处理后排放。 废气:熔铝、浇注、脱模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 15m 高排气筒排放;塑封废气、浸漆废气浸漆废气先经水喷淋+除雾器处理后汇同塑封废气一并经两级活性炭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熔铝废渣、收集的颗粒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喷淋废水、沉渣、漆渣、塑封料废包装、 废活性炭、废布袋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982、****6822、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