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完成《蔬果酵素及发酵饮料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蔬果酵素及发酵饮料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计划于**市**县**镇墘面村建设3条生产线,年生产益生菌育菌扩培类(益生菌饮料)80吨、发酵饮料700吨、发酵果酒200吨。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松 电话:159****397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小吕 联系电话:178****1761
四、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一体化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10t/d)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果渣及时清运;污水处理设备各池体加盖,及时清理格栅、污泥。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处理站干污泥经外售综合利用;废渗透膜经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5.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从主要从事果酒及饮料生产,对****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和装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设备和装备,因此项目的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5.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县**镇,根据项目不动产权证(闽【2017】**县不动产权地****793号),本项目用地选址属工业用地,符合国家用地要求。同时根据****建设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0010号),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该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不冲突,符合城市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在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后,其建设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选址符合要求。
5.3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产废水****处理站(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为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无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
(3)噪声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运行时间,优化生产设备布设,设置这些措施后一般可以达标,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引起二次污染。
六、总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可避免或减少这些不利影响,影响均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在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规划方案的要求,完成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管理机构的要求的前提下,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