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6-39754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6〕166号
成文日期: 2026-09-17
****医院中医优势专科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6〕166号
****医院中医优势专科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中医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医院中医优势专科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黎中医文〔2026〕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医院中医优势专科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医院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中医医院泰博路86号。
四、建设工期:6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平面吊顶天棚809.4平方米,金属塑钢门12平方米、块料墙面95.74平方米、塑胶地面823.96平方米、墙、柱面装饰板361平方米、配线1569.68米、配管1284.54米、块料楼地面67.76平方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73.81万元,其中**费71.16万元,其他费用2.6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医药传承创新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50万元,不足部分单位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抄 送:县统计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局
**** 2026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