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集中供热项目(热电联产)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审批
浙江-金华-东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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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省****公司承担“**集中供热项目(热电联产)”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政府令第388号)等相关要求,现对“**集中供热项目(热电联产)”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集中供热项目(热电联产)。

(2)建设地点:**省**市**市歌山镇大里工业区,用地面积约73.6亩。

(3)建设性质:**。

(4)建设规模:**3×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运1备)配(1×15MW高温高压抽背式汽轮机+15MW发电机)+(1×18MW高温高压抽背式汽轮机+20MW发电机)及其配套设施;**一座户内型110kv升压站,2台变压器,容量为20MVA+25MVA。本项目燃料为一般固体废物(不包含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等),达产年设计产能为:年供热量:≥****678.80GJ,年供电量约14632.47万kW﹒h。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拟建地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分类

环境保护目标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环境功能区

所属社区/行政村

下辖自然村

X

Y

户数

人数

环境空气/大气风险

圳干村

圳干村

248087.289

****106.537

居住区

1123

2686

E

1265

环境空气二类区

方村

247018.606

****150.805

居住区

E

226

江溪

247391.511

****502.471

居住区

E

638

五祥村

五祥村

245690.339

****952.420

居住区

717

1675

NW

1046

**坞

246539.222

****685.658

居住区

N

280

**

245878.294

****469.563

居住区

NW

655

大里村

246509.384

****630.591

居住区

758

2182

S

487

石潭村

246120.050

****477.687

居住区

721

1817

SWS

757

王村光村

248229.129

****115.744

居住区

614

1535

NEE

1631

陈塘沿村

247266.804

****179.948

居住区

222

594

NE

894

塘下村

245086.869

****436.116

居住区

482

1398

W

1413

淑玉村

244394.278

****811.755

居住区

436

985

W

2108

西宅村

244497.558

****326.765

居住区

2010

4957

SW

2681

**村

246614.092

****500.715

居住区

2135

5363

S

1600

吴良村

245537.194

****589.504

居住区

829

1947

NW

1576

夏溪潭村

244235.332

****187.367

居住区

941

2342

NWW

2440

白坦社区

247032.238

****100.523

居住区

1206

3733

NEN

1688

**服务区

247551.519

****382.781

服务区

/

/

NE

1190

****中学

246089.558

****069.510

文化区

/

/

SWS

1121

****小学

246321.005

****156.967

文化区

/

/

SWS

970

地面水

东**

S

1268

GB3838-2002Ⅲ类

地下水

项目厂区及周边6km2的地下水

GB/T14848-2017Ⅲ类

声环境

厂界外延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GB3096-2008 3类

土壤环境

厂内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的耕地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GB5618-2018农用地标准

电磁环境

升压站站界外延30m范围内无电磁环境保护目标

—

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勘查,企业厂界周边主要为企业、农用地、村庄等,无大面积的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废气各排放因子的贡献值在叠加本底浓度后能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对各敏感点的最大贡献值叠加本底后仍可达标。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分流制,对各类废水进行分类处理,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化学水处理车间的超滤及反渗透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烟气脱硫采用干法脱硫方式,基本不产生废水。超滤及反渗透废水部分回用,部分直接纳管;锅炉排污水及初期雨水全部回用;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直接纳管;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纳管。项目不会对周边地表水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地下水预测,预测结果为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无害化处置,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4)噪声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能做到厂界达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接受监督和可控,事故风险水平可控。

(6)土壤环境

本项目正常运行不会发生污染物渗漏污染土壤环境,大气沉降等土壤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7)电磁环境

根据类比测试结果,本项目运行后,升压站设备区内的工频电场及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相关标准限值。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施工,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②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污水,进行回用;

③建设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相关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④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和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三废”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有限,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烟气

①本工程的烟气处理:除尘采用复合陶瓷滤筒脱硝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喷射装置。脱硫采用两级干法脱硫脱酸,即CFB脱硫脱酸塔+碳酸氢钠脱酸。脱硝采用SNCR(预留)+SCR(复合陶瓷滤筒尘硝一体化),最终通过引风机经80m高的烟囱排入大气。

②焚烧炉运行工况(炉内一氧化碳浓度、燃烧温度、含氧量等)及烟气污染物(颗粒物、HCl、SO2、NO2、CO等)实施实时在线监控,并与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网,采用电子显示板在厂界外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污染物定期监测数据也应通过电子显示屏在厂界外进行公示。

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其他废气

①物料输送、灰仓等易产生扬尘的部位安装袋式除尘器;

②固废料棚采用水雾抑尘系统除尘;

③加强道路路面清洁,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减少道路扬尘。

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水污染防治措施

超滤废水

部分回用于主厂房地面冲洗、灰库增湿、道路绿化喷洒等,剩余部分直接纳管。

外排纳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最终纳****处理厂。

反渗透废水

部分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剩余部分直接纳管。

锅炉排污水

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

循环冷却水排污水

直接纳管外排。

初期雨水

回用于输料系统冲洗水。

生活污水

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其他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噪声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或减振等降噪措施。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布袋、废脱硝陶瓷、废机油等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利用;

②炉渣、废布袋(焚烧系统外)、化水站废树脂、一般固废分选废物等一般固废回炉焚烧或委托处置;

③烟气处理系统飞灰、脱硫石膏等待鉴别废物,按危险废物暂存,待鉴别结果出具后按相关要求处置;

④生活垃圾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⑤厂内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于临时存放自产危险废物。

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安全处理

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选址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等;升压站四周设置实体围墙,周围挂设警示标志,禁****电站区域。

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控制限值要求

风险防范措施

(1)设置事故应急池;

(2)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小,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完善现有环境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培训和应急演练。

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相关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集中供热项目(热电联产)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要求;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4年修订)》的控制要求;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总量控制原则、环境质量功能区划以及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省、市的各项政策规范及规划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相应的规范和要求,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技改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根据环境影响预测,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自2026年4月9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九、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等证明文件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省**市**市歌山镇****派出所往北100米)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0579-****3200

(2)环评机构名称:**省****公司

环评单位:**省****公司

联系地址:**省******商务中心6号楼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571-****9852

(3)审批部门:****环境局

联系地址:**市双**街858****中心325

联系科室:行政审批和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0579-****9190

(4)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局**分局

联系地址:**市人民路269号

联系科室: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0667

发布单位:****

2026年4月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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