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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上塘老**详细规划ST-K街区局部地块(鹅浦河公园二期)规划修改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7 | |||||||||||||
| 规划项目名称:**县上塘老**详细规划ST-K街区局部地块(鹅浦河公园二期)规划修改 规划审批时间:2026年8月11日(永政发[2026]52号) 规划编制单位:****研究院 一、地块区位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区块位于永****社区,县前路与上塘街交叉口东南侧,区块东临陡门巷,南接**路,西至上塘街,北到县前路,规划修改范围涉及《**县上塘老**详细规划》中的ST-K-29、ST-K-30、ST-K-31、ST-K-32、ST-K-33、ST-K-34、ST-K-37、ST-K-38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4.73公顷。 二、规划河道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县鹅浦溪流域防洪避洪规划鹅浦公园二期段堤线调整专题报告》确定的堤线成果,对原规划鹅浦河公园二期段河道线位进行修正,河道蓝线按规划堤线控制,管理范围不小于15米。 三、用地代码和类别规划修改 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体系,本次修改将原规划采用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用地代码与名称,统一对应转换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用地代码和名称,将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将教育科研用地(A3)调整为教育用地(0804),将公园绿地(G1)调整为公园绿地(1401),将河流水系(E1)调整为河流水面(1701),并新增商业用地(0901)。 四、用地布局和用地性质的修改 结合规划河道线位优化方案,对沿线相关用地布局及用地性质进行如下调整: 1、将河道蓝线范围内的用地调整为河流水面(1701),其中位于规划鹅浦河公园绿地范围内的水域明确为公园绿地(1401)。 2、依据优化后河道蓝线及公园绿地范围,重新划定两侧相邻地块界线与面积,相应地块用地性质统一转换为公园绿地(1401)。 3、将河道东侧规划为商业配套用途的区域调整为商业用地(0901)。 五、地块指标修改 依据相关规范,本次规划修改对ST-K-29、ST-K-30、ST-K-31、ST-K-32a、ST-K-32b、ST-K-33、ST-K-34a、ST-K-34b、ST-K-34c、ST-K-37、ST-K-38a、ST-K-38b等地块项目涉及地块用地指标的修改。 六、市**公共配套设施规划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后,区块内新增了公园绿地及商业配套,整体开发强度有所提升。经评估,对城市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市政配套设施影响较小。建议进一步增加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并完善其他配套设施。原规划设置的市政设施仍按原方案配置,相关公共及市政配套设施应尽快建设落实。 七、其他 根据《**省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管理规定》完成考古前置工作。 附件:1.区位图 2.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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