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拟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9-16 至2026-9-21)。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生态环境局**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坑口街道**大道南7****环境局**分局,邮编:526070
联系电话:0758-****5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粤桂**特别试验区(**)LF02-01-08C地块,**西**侧(粤桂**特别试验区) |
| 建设单位 | **** |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主要从事书刊、包装盒、纸箱印刷及装订,项目建成后,年印刷书刊1亿册、包装盒8000万个、纸箱500万个。 |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水:运营期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两者之间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运营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为:①厂房一书刊、包装盒印刷、润版、书刊、包装盒印刷设备清洗及烘干废气(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收集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②厂房一裱纸、胶装、纸箱印刷及纸箱印刷设备清洗废气(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③厂房二书刊、包装盒印刷、润版、书刊、包装盒印刷设备清洗及烘干废气(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收集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3排放。④厂房二裱纸、胶装、纸箱印刷及纸箱印刷设备清洗废气(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4排放。⑤厨房油烟经收集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5排放。DA001~DA004排放的总VOCs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的排放限值;DA001~DA004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排放限值;DA001~DA004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排放标准值。DA001、DA003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生态环境厅 ****委员会 ****信息化厅 ****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DA005排放的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总VOCs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的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的排放限值。 防治措施:DA001、DA003排放的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DA002、DA004排放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DA005排放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3)噪声:运营期间,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标准。 防治措施:基础减震、厂房屏蔽、定期维护。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中,需严格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间,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日常生活垃圾按规范定点分类收集后,交由属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