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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76号)要求,现开展**市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充分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需在2026年9月18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www.****.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工信局。
二、各区根据企业条件(详见财税〔2023〕25号文第一条、第二条及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并于9月21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业发展科。
特此通知。
附件:1.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
2.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
交证明材料清单
3.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
4.****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
2026年9月17日
(联系人:王依桐,电话:****270)
附件:
2.附件2: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清单.doc
4.****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