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01-001
二、合同名称:****安科院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辅助服务项目合同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安科院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辅助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区崇**路61号
联系方式:183****3012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路官一街17-1号
联系方式:188****27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安科院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辅助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辅助服务过程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管理、协调辅助检验的施工作业及后勤保障;以及提供能够满足工作需求的服务人员; 2.供应商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购买人身商业意外保险。如服务期内供应商与本项目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的服务人员直接或间接的工作失误导致发生的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意外、工伤医疗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3.本项目辅助服务过程,供应商自行配备辅助服务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眼镜、口罩等,防护要求不低于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4.供应商需遵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对辅助服务人员的现场作业进行安全培训、安全监护,对其安全负责;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本项服务期间内,受检设备因辅助服务出现的任何失效损伤,均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办理相应的保险(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沟通协调的工作均由供应商负责,并保证服务的顺利进行; 7.供应商不得无故拒绝采购人的检验辅助工作安排,否则按供应商违约处理;如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安排工作,供应商若出现连续两次供应商未及时响应采购人工作安排、或派驻现场的服务人员工作进度或工作质量达不到相关要求等情形的,采购人有权中止供应商的工作,甚至终止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7
主要标的单价:58,813.41元
合同金额:999,828.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17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