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顾问、2026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鉴证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财税顾问、2026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鉴证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采购项目,现已完成前期准备,具备采购实施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
1.1 采购项目名称:财税顾问、2026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鉴证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采购人:****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1 采购范围:财税顾问、2026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鉴证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服务地点:**省**市
2.4交付节点: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2026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编制提交,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事务所执业证书》及《5A级资质证书》;
3.3供应商须具有近3年(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税务咨询服务、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及鉴证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3.5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在以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系统内采购项目中,无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
3.9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0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1 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1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4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本项目领购采购文件须按照以下要求:
1)采购文件按项目领购,采购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2)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3日,每天09:00-11:30,13:30-16:30(**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文件领购平台:CEC智慧E采(https://www.ec-cec.com)
4)平台操作流程咨询电话:0755-****1765(工作时间08:30-12:00 | 13:30-17:30)。
4.2 采购文件领购方式:电汇(公对公,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现金。
1)电汇购买:需将电汇底单(公对公,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上传至CEC智慧E采(https://www.ec-cec.com),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银行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公司****支行
账号:319****93296
联 行 号:104****05207
注意: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现金领购标书地址:**市**区**路17****广场A座14层标书发售处。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唱价方式。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CEC智慧E采平台(https://www.ec-cec.com)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唱价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时,供应商须通过快递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寄出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仅留作归档使用。邮寄地址:**市**区**路17****广场A座14层,收件人:曹经理,电话:135****5324。标书代写
5.2 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CEC智慧E采平台(https://www.ec-cec.com)。标书代写
5.3 逾期上传的、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CEC智慧E采平台拒绝接收。
本项目将在智慧E采平台线上进行唱价。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查看唱价结果。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开启地点同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本次采购公告在CEC智慧E采平台(https://www.ec-cec.com)上发布。
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论最终是否参与本项目,对采购项目全部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外泄。
采购人:****
地址:广****科技园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南塔***21楼财务室
联系人:黄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路17****广场A座14层
联系人:曹经理
电话: 010-****7746、135****5324
电子邮件:****@ce-com.cn
异议受理渠道:常女士,010-****7732